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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见的人最终也总算是见到了。

苏翼后来从酒吧的人口中得知,莫良城在这家酒吧里,是驻唱歌手。他来这家酒吧已经五年了。初入酒吧时,莫良城刚满十九岁,什么都不会做。

因为他姓莫,所以有了代号。除了老板之外,没有人知道莫良城的名字。

五年前刚来酒吧时,莫良城眸子里还带着一种澄澈,以及无法言说的倔强,然而现在,他的眼中有的,尽是玩世不恭。

皮肉交易什么的,其实也不是莫良城一直在做。只是什么时候来感觉了,可能会找上个男人共度良宵。你情我愿,各有所需,之后互不打扰。

这些都听的苏翼心痛。这就是自己亲手毁掉的莫良城,这就是自己最爱的人。

当年肖维的妈妈希望莫良城高中毕业后留在自己家里,继续学习或者来公司工作,可是却遭到了他的拒绝。毕竟已经成年了,莫良城觉得自己应该有能力养活自己。

这孩子从小就倔,苏翼知道,莫良城的姑姑也知道。

其实自莫良城消失的那天起,他就到处寻找合适的工作,然后最终选择在这家酒吧当驻唱歌手。

脸蛋好看,模样英俊,声音也好听,这份工作简直是为莫良城量身打造的一般。才在这里工作了一个月,莫良城就已经小有名气了。

然而当年莫良城并不想让苏翼知道自己在这里,他只想选择默默离开。那年在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之后,他选择悄无声息的离开苏家。那时的他,虽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苏家害死的,但是却对苏翼没有什么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