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天地正气,凌云有宝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

周明低声吟诵着正气歌。

如果说,世上有哪一篇文章能够描述天地之间的正义概念,那么毫无疑问就是文天祥的这一篇正气歌。

值得一提的是,此方世界之中,周明还没有听说过文天祥的名字,更没有听到过这么一篇正气歌。

想来是还没有创作出来。

所以,他现在可以说自己是这篇正气歌的原创。

但周明显然没有这个想法,只是认真研读正气歌,体会其中的意思。

歌中有言,天地正气千变万化,存乎于万物之中。在和平的时候,英明的君主和开明的朝廷便是正气的体现。

而在危难的时候,则会凝聚在一个个人和一个个事物上面。

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齐庄公贪恋大臣崔杼的妻子,与其私通,崔杼明面不敢得罪,暗中计划,后来寻到机会,将齐庄公算计斩杀。

齐国太史将这件事情完完整整的记录下来,崔杼知道后大怒,要求其修改史书,改为齐庄公得病暴毙。

太史不愿,被杀。

其二弟继承太史官职,依旧如实记录,又被杀。

三弟继承官职,崔杼威胁道:“你的两个哥哥都已经被我杀了,你若是还想活命,就把史书给改了。”

三弟:“据事直书,是史官的职责,失职求生,不如去死。”

依旧按事实记录,崔杼无奈,只好放了他。

三弟离开的时候,正好碰上另一位史官手持竹简而来,竹简上同样真实记录的这件事情。

原来这位史官知道三弟被崔杼找去,以为他也会被杀,因此前来,记录这件史实。

董狐笔的事情则更加复杂。

晋灵公登位之后,昏庸无道,相国赵盾屡次劝说,惹烦了晋灵公,于是派杀手袭杀,杀手却认为赵盾是忠臣,因此不愿出手,自杀而死。

晋灵公又设局埋伏,赵盾提前知道了消息,赶紧跑路,但还没有跑出晋国,碰上了晋灵公的姐夫赵穿。

赵穿得知事情之后,回来劝说晋灵公,晋灵公不听,还恶语相向。赵穿无奈,带人将其诛杀。

赵盾回来之后,依旧为国相,拥立新王。他想知道史官是怎么记载这件事情的,就找来了史官董狐。

当时以竹简记书,文字简练。尤其史书以大事记,通常一整年的事情,都仅仅只是用十来个字记载一两件大事。一个人物几十年的人生,能在史书上留下百字,都算他厉害。

像这件事情,自然就不可能不可能详细描述完整经过。

赵盾一看,史书上只有‘秋七月,赵盾弑其君’这短短的几个字,赵盾不解,君主并不是我杀的,为什么这么记载?

董狐说:“君主虽然不是你杀的,但你却是其中的主导者,做为国相,你没有逃得太远,有能力回来,赵穿也因为你而弑君,之后,你又没有惩治凶手。我不这么记,应该怎么记?”

相比太史简,董狐笔的典故显然更加复杂,因为赵盾在这里面并没有做错事,他当时怎么会知道赵穿回来之后,会一怒之下杀了晋灵公呢?

但董狐所做乃是正义,因为他完全遵循了史官的职责。

后续歌中,还举了其他例子,如张良,苏武,严颜,嵇绍,张巡,诸葛亮等等。

这些人各有各的事迹,而做下这些事迹的原因,也都各不相同。

有为君主之忠,有为血脉之仇。

有慷慨激昂,有鞠躬尽瘁。

但总而言之,做自己最应该做的事情,便是正义之举。

如晋灵公派出去的那位刺客。

身为刺客,他应该遵从命令。但他同时也是一个晋国人,他认为赵盾是一个好官,于是放弃自杀。这自然是正义之举。

相比之下,赵盾在晋灵公死后,拥立新主,不计赵穿之罪。这些行为可以说是正确,但却并不正义。

“不同的人,不同的身份,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正义。甚至有些人的正义,还是完全相悖的……”

周明感慨:“所谓:吾心吾行澄如明镜,所作所为皆是正义!

便是如此。”

若按照这个理论来说,天底下的正义,恐怕是十分的好找。

周明之前所猜测的,最难触动的正义之剑,反而应该是最容易触动的。

然而事实上,周明这几天将自己的投影放在了很多人的身上,其中很多人的所作所为,都完全符合正气歌中所描述的‘正义’,却从没有触动过正义之剑。

“时穷节乃见……”

周明思索:“正气只有在危难的时候,才会充分的体现。难道说,是因为我所找的人选,处于的环境都太过平和了?”

一位臣子,尽忠职守。

在和平时期,可以说理所当然,毕竟食君之禄,忠君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