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把咱宿舍当旅馆了吧,多少天了也不回来一趟,你再不回来我们几个可要把你的床拆了,当柴火烧了取暖了。”高个女孩大笑着调侃着她,顺手就拦起刘明瑞的肩膀,示意一块儿往前走。总是这么欢乐啊。面前这个女孩儿。跟她自己可一点儿都不像。
研一报到第一天,当她拖着沉重的书包和装着衣物的大袋子,看了一眼刚抄下来的小字条,确认确实是这间宿舍,然后大力推开门后,刘明瑞就听到一阵咔咔嚓嚓噼里啪啦的奏鸣曲。是快速点击鼠标,和电脑屏幕上刀剑相杀的声音。疯狂的游戏玩家!不,按照他们说的角色设定,应该称为,“圣界女神!”当时她正起劲儿跺着脚,两只铜铃大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屏幕上的人物,恨不得自己钻进去拿起武器和怪物拼个你死我活,丝毫没有注意到刘明瑞的到来。
刘明瑞看到四张床有三张已经铺好了床褥就知道自己是最后一个到的,于是蹑手蹑脚,走到唯一的一张空床边。把书包卸下。第一时间要通知家里一切都好。手机没电了。就随手把自己床边不知名的充电器拔了下来。拿出自己的充电器,扯出数据线。可数据线还没从一堆杂物里抽出来,就听见一阵凄惨的哀鸣,“啊我的皇冠!我的王国!谁!把!我!的!网!线!拔!了!”
刘明瑞怔立着,一动不动,仿佛丝毫的动作都会成为一场恶战的导火索一般,“呃……抱歉,是我……看错了……”她因为生气绷紧了铁青的脸,一个幽幽的回头,才注意到了刘明瑞的存在,就一个箭步飞了过来。后来才知道她大学是田径赛的。刘明瑞心想:糟了,第一天就结下仇了。
“我可告诉你,不要跟咱宿舍那几个小妮儿瞎混,她们明显跟咱们不是一个路子。”这是她瞬间变脸,说出的第一句话,算是欢迎词吧。毕竟刚一见面就称呼“咱们”,可真是个让人喜欢的女生。而事实上,以后的生活,证明了也真的就是这样。
而现在刘明瑞脸上一阵尴尬,又觉得不好意思。已经两个星期了,她都住在何歆然宿舍,久而久之就有种“我宿舍就是这里”的错觉了。而事实上,刘明瑞自研一来到青禾,就被分到了一间四人居住的集体宿舍。只因何歆然一个人住,房间里空荡荡的,觉得太没意思,就死活缠着她,要她搬进来同住。
刘明瑞虽然也想这么做,毕竟能整天呆在何歆然身边,会是令她开心好久的事。可青禾虽然是研究生院,各项规定都是很灵活的,但毕竟还是学校,有它自己的制度,为了防止交际混乱,是不允许私自调换宿舍的。一想到这里,她就犹豫不决。何歆然使出浑身解数,把自己的人脉和关系对她讲了个遍,用论证的方法一再声明,绝对不会出任何问题。哪怕出了问题,她自己也能解决。最后刘明瑞就勉强相信,做出了一个折中的决定——不定期偶尔居住。
今天遇到的这个高个儿女生,就是她们宿舍的成员之一。别看她个子有一米七五。眼睛不大却在浅浅的眼线之下,像个认真的聆听者般炯炯有神。粗粗的眉毛在脸颊上躺出刚毅坚强的模样。薄薄的嘴唇润上了一层粉红,宛如刚出水的樱桃。黑色的小西服和黑色的高跟搭配出成熟稳重的气场。真实年龄却比宿舍其他女生都要小,人送外号“高小妞”。
唉?黑色小西服?黑色高跟?黑色眼线?粉红嘴唇?刘明瑞似乎意识到有好像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平时高小妞的打扮可不是这样。她和刘明瑞一样,不像宿舍长那样爱拾掇自己。刘明瑞她自己平时为了省钱,也不经常买衣服。但只要换季了,到了非买不可的时候,有了非买不可的理由,还是会给自己置办一件橘色的上衣。
那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因为,看起来,暖暖的。因此她的橱柜里,按照何歆然的原话就是——就像塞满了一堆干扁的橘子和吃完扔掉的橘子皮。为什么说是“干扁的”?质量不好!洗了缩水!还有,从不熨衣服!每次只要何歆然一提这件事,拿出一堆的理由和说辞,来告诫她新时代女性应有的,包括“衣着得体”“懂的化妆”“敢对自己下血本”等在内的十大品质的时候,刘明瑞总是低着头,左右手贴着红烫的脸颊,还时不时地用右手把滑倒额头上的一缕头发,拨到耳后,露出发红的耳朵和脖颈,嘴里轻轻抱怨着,“衣服——能穿就行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