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认主

果然在走了许久之后,林琅也并没有发现有任何的变化,心中略微松了一口气。

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随后更让他惊喜的一幕,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一个虫巢出现在了不远处一颗大树的树干下。

这个虫巢足有篮球大小,表面更是遍布了无数的坑洞,看起来狰狞无比。

“这应该就是驭虫术中提到的虫巢了吧,不过这也太大了!”

按照驭虫术中提到的虫子,都会建立自己的虫巢,只有小部分会选择独立生存,比如洪云千黎蜂,穆荒冻虫,而其余的大部分都会创建自己的虫巢,虫巢的大小也证明了规模。

以天丛云虫的稀少程度来说,能建立一个拳头大小的就不错了。

但是现在却是一个篮球大小。

不过这绝对是意外之喜,虫巢这么大,证明里面一定有很多,天丛云虫。

林琅赶紧点燃了汨罗香,然后绕着虫巢周围点燃。

一股清香四散开来,清香弥漫周围,对于修士来说没有任何作用,但是对于虫子来说却有奇效,尤其是虫子。

而对于天丛云虫更是效果显着。

在确定了香味钻入其中之后,林琅将汨罗香放在一旁,接着拿出了一把飞剑,在手掌上划了一下。

鲜血滴落下来,渗入虫巢之中。

林琅期待的看着虫巢,口中念念有词。

这是驭虫术中以血祭炼,溶血认主,只要等里面虫子吸收之后,那么里面虫子就会听他驱使。

在话语念完,林琅赶紧包扎了一下伤口,流了这么多血,他的脸都白了。

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有了天丛云虫,那么以后他就可以横着走了。

“嗯?”

只是过了片刻之后,林琅就发现了一些不对劲得地方,按理说,这么久了,天丛云虫应该会钻出虫巢了,见见他这个主人了,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此时汨罗香也已经不再冒烟,香气停止。

想了片刻,林琅还是决定冒险把虫巢给打开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