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人也。宝应二年洪源榜进士。与古之奇为莫逆之交。初为大理司法,充括图书使来江淮,穷山水之胜,仕终左拾遗。诗才俊爽,意思不群,似等辈,不可多得。诗集二卷,今传。

【注释】

1河东:郡名,治所在今山西永济。

2洪源:此处意谓本年状元乃洪源,《全唐诗》谓洪源是耿的字,未知孰是。

3古之奇:宝应二年(763)登进士第,曾为朱泚制作伪诰命,后王师收复京城,被诛。传见本书卷三。莫逆:指彼此心意相通,无所违逆,一般形容交谊深厚。

4大理:指大理寺,官署名,掌审核刑狱案件。司法:唐代县里有司法一官,掌刑法,唐制,在县为司法,在州为司法参军,在府为法曹参军。大理寺下无司法之职,此处辛文房误。

5括图书使:使职名,搜访图籍。据学者考证,耿先担任左拾遗,后充括图书使。

6左拾遗:唐代门下省所属的谏官,掌规谏,荐举人才。

【译文】

耿,河东人。宝应二年(763)洪源那一榜的进士。跟古之奇是感情深厚的朋友。起初担任大理寺司法,后来充任括图书使,来到江淮地区,穷尽山水的胜景,官做到左拾遗。诗歌才华俊俏爽利,诗意情思卓尔不群,像耿这样的诗人,不可多得。诗歌集子二卷,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