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兢兢业业地将所有细碎的黄瓜丝都挑了出来,手都在发酸。傅绍清又看了看我一眼,我以为他多多少少心怀感恩之情,毕竟我做饭很累,还得当一个挑菜工,而这一切统统是拜他所赐,谁知他竟然蹬鼻子上脸,“挑干净点,顺便把土豆和芹菜也弄走。”
忍一忍,忍一忍,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回去我一定信佛,不杀生,不杀生,他有病,他有病。
“谁让你放蒜和香菜的?”
“...这个是提味儿的,不放就没味道了。”我耐心的解释道。
“不吃,挑走。”傅绍清一脸嫌弃。
我强行微笑,“.…呵..呵..好。”
“那个红油油的是什么。”他又问。
“猪肝。”
“噢。”傅绍清恍然大悟似的点点头,然后说出了那句我一个上午大概听了有十多遍的话,“不吃,挑走。”
我将筷子重重地一拍,忍无可忍,“我说你,别的不吃也就罢了,这个是补血的,对你伤口恢复很有好处,要多吃一点才行。”
“饺子呢?”他看着一桌红橙黄绿的蔬菜肉蛋,都不是他想吃的东西,不满地对我说道。
我威胁他,“煮着呢,不吃猪肝我就把它们都扔了。”
傅绍清这才勉勉强强地动了一下筷子,刚抬起手,眉心又是一皱,我立即提起一颗心,“怎么了,该不会是你的伤口又裂开了吧。”
他摇了摇头,“双手不能用力。”
我的额头上顿时冒出了几滴汗,“那怎么吃饭?”
傅绍清看了我一眼,“你的双手可以用力吧?”
“...你你你..该不会是想让我喂你吧?”我伸出手颤颤巍巍地指着他,吓得大惊失色。
“..你有意见?”傅绍清挑起一根眉毛。
我…哪敢有什么意见,只要他不介意,虽然,喂一个身高一米八几,长相足以全国女性的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男性,这真的非常奇怪。
不过,我只能安慰自己,事出有因,非常情况,非常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