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大哥呢!?”
不远处,血泊还在,血泊中的好人大哥尸体不见了。
快速冲向血泊,祖安青年发疯似的朝四周找。
王牧不见踪影,连跟毛都找不到。
“见……见鬼了?”
诡异情况,让得祖安青年六神无主。
“不,绝对不是见鬼。”
祖安青年摸着左手臂袖子上的血渍,语气肯定。
袖子上,清晰可见一个血手印,这是王牧先前死死拽着他袖子留下。
血泊、袖上血、车头凹陷等等证据,无不证明王牧存在。
但,尸体怎么不见了?
会是尸体活了?可能吗?
不可能!他是亲眼看着王牧断气的,死透那种。
难道尸体被偷了?可能吗?
有可能啊!
要知道,这年头变态那么多,看个小说,都要逼作者女装,变态啊!丧心病狂!
思来想去,越想越有可能,唯有尸体被偷才能解释眼前情况。
“马德,草拟吗的,是哪个变态偷了大哥,尼玛的,丧尽天良吗!给老子滚出来!”祖安青年对着无人四野大吼大叫,眼神冒火。
他已认定,附近有个患有恋尸癖的变态。
因为,祖安青年之前听过一个报道,恋尸癖的变态不喜欢女人不喜欢男人,只喜欢尸体,越是新鲜尸体,越是喜欢。
好人大哥刚死不久,身体都还热乎,在恋尸癖眼中,绝对是极品!
堪比波多老师光溜溜站在面前。
一想到好人大哥正在被“享用”,祖安青年愤怒,青筋暴起。
“你给老子出来!wdnmd!”
任凭他怎么喊叫,无人回应。
最终,祖安青年带着无奈、愤怒选择放弃。
其遵守与王牧约定,没有报警,将血迹洗干净,驾着撞凹的跑车回家。
敞篷跑车开离,同一条路上一条漆黑小巷子中,一双眼睛露出,慢慢地,有道身影从中迈出。
是王牧!
“希望你以后不会酒驾。”王牧往回走,取回手机,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