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不尊重你,只是想每天陪你。”
“可我没时间跟你在一起,我与你的于雅凤不同,如果你还是喜欢每天腻在一起的,你可以把她找回来,我不拦着。”
“我,我没那个意思,我一直喜欢的是你,所以就想每天跟你在一起,没别的意思。”
“其实,你想过没有,喜欢是一方面,喜欢不一定合适,其实找对象还是能处上来才是最合适的。”
“好吧!我们两个会合适的,你看我俩个头相貌都是最合适的。”
温晴看了他一眼,平心而论吴新成的人样子确实不错,一米八多的大个,大眼睛,俊脸,五官单看都不错,可就是放到一起就没那么好看了。
他长得是不错,就是不连人,总是绷着个脸,看着好像该他二百块钱似的,整天没个笑模样。
人,只有满面春风时才是最好看的。
吴新成平时挺能说的,可是一遇到温晴就门思科了,连他自己都纳闷。
他的少爷做派到底去哪里了,怎么一见到温晴就烟消云散了。
温晴刚往出走,五哥急忙追上去,“你今早让我烀的肘子,你拿回去。”
温晴接过来,冲屋里使了个眼色,“留下一半你们吃,记住,好酒好菜好招待着,喂饱了,好干活。”
温晴走后,晚上,五哥做的蒸血肠,还做了个肉炒白瓜片,小葱拌黄瓜,一盘蒸肘子肉。
吴新成看着桌子上的菜,心里真是感慨不已,不得不佩服温晴的能力,做买卖确实是好手,怪不得父亲相中她了,看人这一块,父亲确实比他有眼光。
就是他家条件全公社也数一数二的了,这么好吃的东西,也就过年才能吃上,看来温晴确实过的比一般人都强。
五哥还拿上来一瓶二锅头,打开两个人一人一杯,吴新成有点不敢喝,“不行,五哥,我还小,我爸不让我喝酒。”
五哥笑道;“来来来,少来点,我自己喝没意思,你就陪我一杯,就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