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心动

然后弹出很远!

这一个小小的身体接触,让年轻的男人浑身似被电了一下似的,早已经忘记,刚才自己是在为什么事情闹情绪了,傻站了好一会。

兰心走在前面,得逞地一笑,回头唤他:“呆子,快走,愣着做什么呢?”

百俊是个好青年,从小百灵便是品学兼优,环境改变一个人,所以,百俊的性格也是非常内向的,他只来过夜店几次,都是跟同学一起,紧张得要死,挺直脊背坐着光喝酒,女生跟她说话,他都不敢直视,唯一的重点便是学校。

姐姐曾经跟他说过,五彩斑斓的世界是能让人短暂的兴奋,甚至忘记痛苦,但别忘记,我们最初的努力,并不是想将来沦为快乐的牺牲品,而是成为有能够让自己快乐的本事。

新加坡的夜店是全世界最出名的,来了这里,如果不逛夜店,不管男女,都算白来,他是年轻人,也没多少钱,但他对这样的世界不向往。

但是今晚,这么多人在场,音乐震耳欲聋,女孩看不清容颜,男人个个看起来都像很有钱,他独自一人坐在吧台边,兰心从一进来,就成为了男人们的猎物,女人们嫉妒的对象。

关于这一点,即使是木讷的百俊,也看出来了,兰心真的很受男人喜欢,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为什么就是不懂得爱自己呢?从初中到现在,就百俊记得的,赵兰心所交往过的男生,估计也不低于五十个。

这还是他经常跟她混在一起的时候,后来上了大学,来往少了,也就不清楚。

他可不认为这是有魅力,女人的魅力不体现在她跟多少男人睡过,而体现在她是否能跟一个男人长久的交往。

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其实都是善变的,在感情世界里,男人更加,如果一个女人能留在一个男人身边很多年,并且让这个男人即使爱上别的女人,也舍不得离开的话,就真的是很有魅力了。

毫无疑问,赵兰心不是这样的女人,对男人而言,这种女人很有吸引力,但一旦到手,很快就会失去新鲜感,因为,兰心太不懂得自爱,她总是一味付出,男人是种犯贱的生物,你对他太好,他就是觉得你魅力,这种思维,连科学家也无法解释清楚!

百俊静静地坐在吧台喝酒,他不太能喝,永远都是威士忌加冰,且是最不烈的那种,有美女过来搭讪:“帅哥,一个人?”

在夜店,这算得上是很没有新意的搭讪,而事实上,这种鬼地方,谁又在意新意呢?

百俊毕竟已经参加工作了,在女性面前,早就不紧张了,帅气地一笑:“不是,我有伴!”

“伴为什么不陪你?”

“因为她很忙!”

“但我不忙!”

“对不起,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女孩脸色沉了沉,但很有风度地走了,百俊觉得无聊极了,其实真的没必要,还不如找个固定女友交往,当然,这种想法给很多人知道,都会觉得很可笑,因为,现在这种社会,泡夜店是一种潮流,不泡反而落伍了,会被嘲笑的。

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搜寻赵心兰,隔得太远,看不清楚,但她今晚真的很美,淡紫色的贴身套裙,五官

本来就生得高级,夜店的灯光一照,比平日里多了一丝冷艳,女人的价值是用男人来体现的,显然,赵兰心这些年都在体现自己的价值。

百俊记得第一次见赵兰心是在十二岁的时候,姐姐把她领到狭小的出租屋里,那房间只住得下两个人,再多一个人就要撞在一起,这样的房间,也是好心人帮忙,才便宜租到的,不然姐弟两真的要流落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