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0)

“一定要在b市吗”

“一定,一定。一定要离大魔王远一点,因为大魔王说,他最讨厌空气差的b市了。”

“你记得他讨厌b市,那为什么不记得你和他说再也不会喝酒这件事”

“我没忘是酒心巧克力的锅,酒心巧克力。”楚歌嘟囔着。

她终于安静了下来,不再说话了,睫毛随着呼吸而颤动着,一下,两下。

窗外开始下雨了,轰隆隆的,打着闷雷,灰色的层层叠叠的乌云里夹杂着银白色的闪电。

顾凛靠在宋七晚的枕边,他们的头靠在一起,他一睁开眼,就能看见宋七晚乌黑的头发,现在还有些病态白的皮肤,但他觉得这样的宋七晚很漂亮,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孩都要漂亮,还有,此时他的心跳得很快,比卡门序曲的节奏还要快一些。

顾凛知道宋七晚的许多事情,从四岁,到十一岁,她童年的七年,在那七年里面,一年中的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有三百天,他们会见面,彼此恶作剧,乐此不疲。

不过宋七晚老是输给他。输多赢少。

只有当她输给他的时候,她才会看着他,打败她的人,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但是当她赢了的时候,宋七晚就不会理他了,跪下吧,卑微的少年,我是你永远都打败不了的人,我是你的噩梦,哈哈哈哈哈。

宋七晚就是这样的一个家伙。

所以再次见面时,遇到这样一个又怂又怕事,一天到晚宅在房间里面工作,生病了连朋友都没有,孤苦伶仃,还要找一个十六年前的朋友帮她办理入院手续的宋七晚。

面对再尴尬,再刁难的处境,也会表面不显风露水,举止进退有度的宋七晚。

他还以为是自己认错人了。

但现在看来,还是那个宋七晚,恶劣,狡猾,混世魔王,只是现在把那一部分的她,深深地藏了起来。

她还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

对于五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只是一个有趣的女孩,她调皮捣蛋又顽劣,作弄她是他在幼稚园唯一的乐趣,对于十一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是和他一起度过七年时光的损友。

他们之间有很多种感情,有钱,亲情,但唯那份懵懂的萌芽的爱情,是顾凛从前不懂,但是现在终于懂了的事情。

他喜欢她,他喜欢宋七晚。

所以他才会在看到seven团队里有一个叫宋七晚的人,就把项目敲定给了他们,所以才会在聚会上听说宋七晚在某个差劲的公寓里面,自己到了b市也按捺不住心情住了进来。

她像是他的启明星,默不作声地在他的夜空亮着,把他所有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吸引了过去。

但这份感情他也藏得很深,可在宋七晚记得那些事情的时候,他觉得勇敢一步也没关系了。

混世魔王被困在了深渊里,她用一根根荆棘条绑在自己身上,做成盔甲,把漂亮的一面露出给别人看,自己被荆棘刺刺得遍体鳞伤。

他作为大魔王,他要去把混世魔王救出来。

总有一个魔王要伸出手,他们才能握手言和,宣告世界和平,魔王和魔王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