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有聪明的头脑,大概瞧出来她是最弱的。史莺莺这时侯也不怕了,拾起地上一根冒烟的的树枝狠狠掷过去,胡狼们散开去,但很快又聚集过来了。
蓝霁华拔出剑,把她拦在身后,“史小姐到马车上去,杜兄,快驾车走,我随后赶上。”
这不是谦让的时侯,杜长风应了声好,抓住史莺莺的手腕,飞快的把她塞进马车,自己跳上马,赶着车朝着西边狂奔而去。
对于快速移动的东西,胡狼们有种本能,那就是——不顾一切的追击!
于是,狼群朝着马车奋力追了上去,史莺莺坐在车里,听着追随而来密集的嘈杂声,心提到了嗓子眼,偷偷撩了帘子往外看,刚好一只胡狼腾空跃起,张大嘴朝她咬过来。她尖叫一声,一屁股墩在地上,捂着胸口大声喘气。
危难之时,一个身影掠过来,长剑一挥,将马车四周的胡狼悉数斩翻,轻盈的从车门钻进去,将史莺莺扶起来,“你没事吧?”
史莺莺摇了摇头,心里说不出的失望。
先前杜长风没在,她被蓝霁华搭救还说得过去,可这次,杜长风明明就在车头,听到她叫也不吭声,依旧是蓝霁华来救她,这就有点……伤心了。
刚喘了口气,杜长风的声音传过来了,“史小姐,你没事吧?”
史莺莺没好气的答,“还活着。”你是不是失望啊……
没事就好,杜长风驾着车在狼群里冲锋陷阵,左突右突,加上两匹马也争气,居然让他跑出了包围圈,太阳越升越高,狼群终于停止了追击,站在那里看着他们扬长而去。
劫后余生的喜悦并没有让史莺莺高兴多少,她怏怏的靠在软垫上,从包袱里掏了冷馒头慢慢的吃着,听到蓝霁华在前面问杜长风:“杜兄要不要去看看史小姐?”
杜长风答,“不用,别看她是个姑娘,比起男人来也不差,歇一会就好了。”
史莺莺的彪悍只争对杜长风,对于抱错了人这件事,她还是觉得挺羞涩的,红着脸刚退开,瞟到一旁呆若木鸡的杜长风,立刻解释:“你别误会,我以为他是你,我不知道这里还有别人,杜长风,你千万别误会,实在是情况太危急了,你看,这么多的狼……”
她手一指,赫然发现骚动的狼群已经停止了争食,都昂着头,静静的看着他们。
这一惊非同小可,三个人都回过神来,杜长风忙解下身上的干树枝,往还没有熄灭的小火堆上添加柴火,史莺莺在一旁帮忙,那位拔刀相助的侠士则仗剑与蠢蠢欲动的狼群对持,他手里的剑刚才发挥了无比的威力,胡狼们都害怕,竟是没有谁敢第一个冒头出来的。
等火圈重新熊熊燃起来,胡狼们退远了些,在周围徘徊着,并不离去。但火圈里边已经很安全,三个人都松了一口气,杜长风朝青年男人拱手,“多谢大侠出手相助,不知大侠尊姓大名?”
“鄙姓蓝,名霁华。”青年男人亦拱手回礼:“不知二位从何来,去往何处?”
杜长风说,“我叫杜长风,从江南过来的,去往清木寨,蓝兄你呢?”
“我本是四海为家,居无定所,向往大漠风光,所以过来看看。”
“蓝兄是江湖中人?”
“算是吧。”蓝霁华笑了笑,把剑鞘往身后挪了一下,转身看史莺莺,“未曾请教姑娘芳名?”
史莺莺大概还沉浸在抱错人的羞愤当中,被他一看,顿时慌乱起来,抬手抱拳遮住脸,飞快的说,“我是史莺莺。”
杜长风很意外,这一路走过来,她逢人就介绍他们是夫妻,怎么这会子倒避开了?莫非……瞧蓝霁华生得俊朗,把在自己这里求而不得的热情转到他身上去了?
这么一想,他觉得自己的人生还有盼头,便对蓝霁华说,“既然蓝兄四海为家,不如与我们结伴同行吧,相互也可以有个照应。”
蓝霁华答得很爽快,“杜兄的提议甚好,西北的风光好是好,可意外的事也多,还是结伴同行安全一些。”
杜长风很高兴,与蓝霁华习地而坐,欢快的畅谈起来,史莺莺坐在另一边的小火堆旁,抱着膝羔,沉默的望着远方。
杜长风不时看她两眼,觉得很异常,这不是他熟悉的史莺莺,难道是被狼群吓得转了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