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剑的妹妹叫苟兰,很精明的一个大妈,我和苟兰说明来意,她没有丝毫犹豫的就拒绝了。
她的意思是万一把她的客人给喝坏了,到时候不好处理。
苟剑是个老好人,他帮我求情,还开了一瓶可乐喝给苟兰看。
我猜他是不是在占我的便宜?我还是打断了我出现的这个想法。
苟兰很有意思,她的主观想法很坚定,我们怎么说她都听不进去。
她说那种大品牌的可乐她都不会喝,觉得不健康,这种东西除非她不想要命了,才会当成农药喝。
她的语气有些要和我们吵架的意思,我中止了谈话,我没有必要这么死皮赖脸的求这么一个小饭馆的机会。
苟剑没有完成约定,倒是对我这么一个流浪汉不好意思起来。
我把那39瓶可乐丢到了他的电瓶车踏板上,反正都要卖,我让他放超市好了。
我和他谈了利润分成,以后每卖一瓶可乐他拿一块我拿四块。
他点了点头,说要送我,我摇头拒绝了。
我的手表能量值不多了,我还有正事要办。
我口袋里永远塞着网袋,边走边捡瓶子,心里其实想着这样也好,反正能量值不够。
我只能这样欺骗自己,人不都该给自己的失败找一个借口吗?
我没吃早饭,刚才本来想在苟兰的店里买一些的。
现在倒也不是很饿了,这一路能捡的瓶子不多,慢悠悠回到桥洞已经是中午了。
李建梁身边堆着塑料瓶,他呆呆的坐在桥洞下,背靠石壁看着不远处的河水。
我背着一路收获的塑料瓶出现在他面前,他朝我笑了笑,他的笑我看出有些凄凉,我看到了他的手好像受伤了,留着血。
他用饮料瓶上的塑料纸包着伤口,血还在嘀嗒的流。
我问他发生了什么?
他站起来比划着,他的嗓门真的很大,带着哭腔说着听不清楚的话。
大概意思我明白了,他是被人打了,打到地上,手被马路上的栅栏锋利处刮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