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圣哥哥,你在说什么呢,你是不是什么有心事啊!”坐在身旁石飘忍不住问道,在这几天看孙大圣都是闷闷不乐,跟自己也是只聊了几句,话少之又少。
“还能有什么心事,肯定是想家了呗,我第一次出门打工时,就哭着想回家,出门在外,谁能不想家呢。”孙大狗听到就抢着回答。
“是啊,我也想家了,不知现在父母正在干嘛。”石飘听到孙大狗的话,呆呆的眼眸露出思念家乡之情。
孙大圣内心暗道:是啊,想家了,想我的花果山,不知道猴子猴孙现在干嘛,吃得好吗,睡得香吗,还是在被天兵天将追杀……唉。”
“你俩也不用苦着脸了,日子过久就习惯了。”孙大狗安慰道。
三个小时过去。
“终于到了。”孙大狗下了车,走到车后提起大小包的行李。
沈海市是繁华的城市,四处可见的霓虹彩灯,像是在照亮人们心中的梦想。
大街小巷的车鸣声,仿佛在提醒人们,不要放弃内心的初衷。
“这就是大城市的味道!”石飘看着四周色彩灯火,内心有些激动与小紧张,不由深吸了一口空气,闭着眼睛感受大城市的美好。
“别感受了,这里的味道,如果你不去努力,只有现实与残酷的味道,还不如我们村里大自然的味道呢,那里才是美好的,假如不是因为穷,我才不喜欢这里,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孙大狗忍不住打断,虽然话说得有些重,但也是为了石飘好,毕竟感觉她太单纯了。
起初自己也是向往的城市生活,但这里尔虞我诈,没有势力与财力很难在这里生存。
“哦!”石飘一副受教育的乖巧模样,但内心还是对城里的向往生活。
“走吧,我们先找个旅馆住一晚。”
三人找到了一家不起眼的旅馆,为了省钱,孙大狗到了前台跟老板砍了不少价格,开了两间房,孙大圣与孙大狗住一间,石飘住一间。
……
……
沈海市,一环城区,金凌别墅中。
“小姐,他还是来了。”
大厅内,一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人高马大,虽说西装包裹他的身体,但从外来看,还能看出充实的肌肉弧度,他对着坐在窗口边的少女谦卑说道。
“哦。”少女简单的回了一句。
少女穿着白色t恤,黑色的运动裤,左耳插着耳机,聆听着她喜欢的音乐,静静坐在靠窗的位置。
美,她人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