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色红润地搂住刀锋的脖子:“来,锋叔,干杯!”
不知道喝了多久,可能我好久没喝的如此高兴,我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回想起以前那些伤痛的事情。仿佛就像录像带一般,将往事那些历历在目的伤心事儿开始在我眼前回放。
我笑着举起刚启开的啤酒,高高举起,却浑然没有发现眼角的一行泪水,大声喝道:“干杯!”
老姚拍了拍谭浩的肩膀,贱笑着指了指我右眼眼角的一行泪水:“浩子,快看,我竟然把老大给喝哭了,哈哈哈……”
谭浩不理会老姚,直接扭头向我问道:“老大,话说回来,那天海上遇到龙卷风之后,你们到底被刮到哪儿去了?”
我哭笑不得地指了指坐在我对面,正与吕梁比拼酒量的恐龙:“就是这个家伙的家乡,一个传承已久的古代部落……”
说实话,身为国际性帮派小花园的头脑,小良的酒量实在是太差了,酒还未过五巡整个人便像一条滑溜溜的泥鳅瘫软在桌子底下,我连忙招呼谭浩将其送回卧室休息。
一向孤傲冷淡桀骜不驯的吕震竟然也和这群家伙们打成一片,不过刚才让阿火这家伙灌了整整一瓶威士忌后,几乎以飞快的速度跑到卫生间呕吐,我想估计这小子恐怕就连胆汁都要吐出来了啊。
一整瓶威士忌即使换做是我,我也会承受不了这个滋味的,吕震吐完回来后,整个人反之老实了不少,只是看到阿火再次敬酒,或者与他说话,总是一副虎视眈眈的模样。
如果硬让我选择谁最海量的话,我肯定会选择恐龙这个怪物,不仅实力凶猛酒量更是海量,别人喝酒用杯,敢情这家伙直接用碗!
喝完之后,还非常痛快的说了一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不知道喝了多长时间,一次又一次敬酒,一次又一次干杯,我的脑袋仿佛就像是绑了一块十斤的哑铃一般沉重。直到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躺在一个软绵绵的床上之后,便很快沉沉入睡。
凌晨四点,我有些困倦的看着这个新的城市……
夜晚的安港城显得有些阴森,路上的汽车也不多,偶尔会传出摩托车的呜呜声,我不经意的看着窗外三个精壮的男子抢了一名女士的皮包在大马路上飞奔。由于是凌晨四点左右,路上行人很少,但见了那三名男子都纷纷躲避,无一人敢上前拦截。
老姚摇摇头,道:“唉,安港的治安,实在是太差了。”
我打了个哈欠,从口袋中掏出一部崭新潮流的翻盖手机,这可是我刚回国就去手机店花费上万元购买的手机,据老板偷偷告诉我这部翻盖手机还能防监听防子弹的呢。先不管这些了,胡乱的按了几下键后,便拨了出去。
(注:上一次海上遇难,手机也不知道被狂风刮到哪儿去了)
电话响了好一会儿,终于被人接起,那头声音有些含糊不清,看样子应该是我打扰了他的美梦。“喂?”
“小良,不好意思打扰你的美梦了,是我!”我道。
“嗯?天哥?没事儿,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儿么?”杜良尽量用温润尔雅的语气说道,看样子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令小良疲累不堪。
“帮我找几栋可以住宿休息的楼房,越多越好,我身后的弟兄们可有五百多位呢,预计再有半个小时左右便会抵达。”我笑着应道。
“啊?天哥你什么时候带队来安港的?为什么你没有事先通知一声,我好通知谭浩他们前去迎接。”
杜良那头儿很明显得一惊,忙碌了几天没有好好休息一次,好不容易做了一个美梦却被电话吵醒,这换做任何人都会大发脾气。可听到天哥亲自带队支援的消息,顿时精神一振,刚才袭卷全身的困意也一散而尽。
“用不着这么兴师动众,告诉谭浩他们老子来了,然后备好下酒菜,我马上就到!”
“好!”说完,那头便挂断了电话。
我心里暗叹:‘如果小花园没有小良,还能发展到现如今的这副模样么?真是辛苦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