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需要录口供的人数不少。
除了急救中心临时留下的一名医生,负责向警方说明受害者的伤势情况之外,剩下的目击者全都是夫妻俩楼上楼下的邻居。
而且这些邻居还不是单独的一个人,往往是一家人一起出来看热闹,结果就全变成了案件的现场目击者。
按照警方的硬性规定,这些人全都是要单独录口供的,哪怕是一家人一起,也得分开来进行,防止证人之间相互串通的情况发生。
因为目击人数太多,警方这边难免显得捉襟见肘。
他们一共才来了四个警察,两男两女,其中三个人都很年轻,才二十多岁,一看就知道是刚从警校毕业不久,刚刚参加工作。而为首的警察则年纪太大,都已经快要六十岁了,两鬓斑白,一脸沧桑,明显就是要退休的样子。
这样的年龄组合,显然不是警队里专门出外勤的人,而是临时组合在一起。
年轻的警察太年轻,没有办案经验,年老的警察又太老,经验虽然够,身体素质和体力却跟不上,如果是专门出外勤,难免遇上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犯罪嫌疑人企图逃跑,他一个老人家要怎么追?
这不是开玩笑么?!
所以,警队总局把他们四个派过来,纯粹是以为这仅仅是一件普通的夫妻纠纷案,让一个老警察带着几个年轻警员出来积累经验的。
再加上还有女警察在,如果真的是夫妻打架的小案子,作为女性也能帮着劝和一下,一举两得。
只是,警队总局根本没想到,他们以为的小案子,在警察赶到之前就已经变质,成了一桩涉嫌故意杀人的严重命案,目击证人数量多,现场也十分混乱,在当地小区的影响还挺恶劣,单凭一个老警察带着三个没经验的年轻警察,根本应付不了这种局面。
那三个年轻警察甚至连口供怎么录都不太在行,虽然在警校里学过,却也是纸上谈兵,真正录的时候很难不出现纰漏,或者不小心忽略了一些细节却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