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有家庭超生,其实便是一种违法行为。
若是在计划生育最为严格的九十年代,女人一旦被人举报出超生怀孕的事情,立刻便会有当地计生局的人找上门,先是好言相劝,以国家法律为由要求堕胎。
如果孕妇同意也就罢了。
如果不同意,非要留下这个孩子,计生局的工作人员甚至会强行把孕妇押送到医院,亲眼看着她堕胎为止。
若是孕妇的丈夫或者其他家里人激烈反抗,甚至和工作人员动用武力,工作人员是有权利直接抓人的!
把男人关进禁闭室,把女人押进手术室,直到堕胎手术完成,他们家里人也愿意交出一笔保证金,计生局的人才会把男人放出来。
——不准生就是不准生!怀上了也必须去医院堕掉!
——如果谁敢不愿意,那就等着被抓起来吧!
没错。
那个年代的计生局,就是这么霸气专横!
人家根本不和你讲道理讲情面,只有你家里已经有了一个孩子,想再生一个?
分分钟押着你去堕胎,就问你怕不怕!
所以在九十年代初期,不少想生二胎的妇女总是东躲西藏,怀孕了也不敢让人知道,就怕被人发现后举报,然后孩子百分百的保不住。
有些胆子小的妇女宁愿躲到乡下,甚至是山沟里,直到生下了孩子才敢回来。
因为如果只是怀孕,计生局的工作人员会强行押着你去堕胎,但如果孩子已经出生了,工作人员却不可能亲手杀死一个婴儿……
到最后,顶多便是多罚些钱,但至少,孩子的命是保住了。
不少家庭当时就是用这种方法来躲避检查,虽然罚款也贵,但比起自家孩子的生命,钱总是不那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