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不怕死的疯子总是最难应付的。
他们总是会弄出一大堆麻烦的烂摊子,让人一边气恨憋屈,一边又不得不捏得鼻子收拾……
将这些人心思量和考虑放在一边,警方高层很快便召开了紧急会议,经过一番讨论后,便连夜成立了专案组,专门负责调查这一系列案情。
而负责人爆料出的那些犯罪事情,虽然描述得骇人听闻,让人听得匪夷所思又义愤填膺,恨不得将他说的那些人抓起来暴打一顿。
可是,警方办案讲究的是证据,不可能因为他随口说了几句话便跑去抓人,更何况这些案情大多时间久远,最早的一桩甚至发生在十九年前,只差半年的时间便超过了国内的刑法最长追诉时效。
也就是说,如果警方在半年之后才发现有这桩案子。
即使拿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超过了追诉时效,警方也无权再抓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罪犯逃过法律的制裁。
对于警方而言,负责人是出于什么目的将这些事情抖露出来,一点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抖露出来的内容,已经引起了调查人员的高度重视。
在反复确定负责人所说的都是真话,没有恶意污蔑或者造谣,甚至其中一些事情他还是参与者之一,手里还留着一些秘密证据后……
调查人员的冷汗都下来了,丝毫不敢怠慢,立刻将这件事汇报给了警方上层。
直到此刻,这件事的性质已经变了。
从一桩普通的经济犯罪案,变成了牵扯到各个层面的复合案件。
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包括强奸、杀人、毁尸、受贿、强拆等等十数项,涉及到的人物也不仅仅只是这个负责人的老婆和儿子,还有他的合作伙伴,一些商界里的风光显赫的成功人士,慈善名人,甚至是官场上一些令人耳熟能详的官员……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小警察可以触及的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