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当他眼瞎了吗?
躺在地上的这个女孩,容貌十分陌生,从来没有在老城区里出现过。
论长相,她自然算得上一个美人,身材极好,玲珑有致,虽然模样十分狼狈,衣衫也凌乱不整,但从气质打扮上看,却不像是老区里的货色。
她的脸颊又红又肿,残留着刺眼的巴掌印,唇角更是破了道血口,脖颈上甚至还有被用力掐过的指印,身上穿着的羊绒大衣也被撕裂了,纽扣崩散,微微裸露的肩头上有些淤青和牙印,昏迷不醒,一看就是被人施暴过后的样子。
若真的是老区里新来的角色,跟着“客户”出来寻野乐子,也不至于把自己弄成这幅鬼样子。
半条命都快折腾没了!
叶启轩撇了撇嘴,倒也没这闲心管安宁的死活,只是他一向看不惯钱贵这帮人的作风,既然遇上了,他也不介意给这些人找点麻烦。
“说,这女人从哪里找来的?在大马路上干这种事,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叶启轩冷笑。
钱贵险些被他踩得吐血,脸上闪过一抹心虚,却是哭天喊娘地大叫起来:“叶哥,我冤枉啊……这女人真的是老区里的,我花钱买来的!不信你问他们!”
因此,饶是心里再不满,钱贵也不敢表露在脸上。
对上叶启轩一双狭长桀骜的眼眸,他打了一个寒颤,急忙提起裤子,从安宁身上爬了起来,讨好地道:“哎呀,叶哥!哪阵风把你吹来了?真是对不住,我刚刚没看清楚,该死,该死!”
叶启轩哼笑了一声,扬了扬下颚,看着躺在地上、衣衫不整的安宁,脸上似笑非笑。
“你这是在干什么呢?”
干什么?
这么明显的事情看不出来?
钱贵腹诽着,却是不敢说实话,眼珠子一转,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表情,嬉笑道:“叶哥,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这妞儿是老区那边新来的,我带出来和兄弟们寻个乐子。”
所谓的老区,是指老城区这一片很有名的红灯区。
里面都是一些做皮肉生意的女性。
寻个乐子。
这就是男人都懂的荤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