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一命偿一命

“你有什么资格指责我妈咪?当年救她的人是你吗?你有善待过她吗?你和她有什么关系,什么救命之恩,你有脸说是你的吗?我妈咪欠你们冯家的恩,六年前就已经还得干干净净了!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指责她?!”

一连串冷戾的质问,傅珍一个都答不上来,燥得面红耳赤。

没错。

冯家是救了安宁一条命,给了她七个月的容身之所。

但这份恩情,却不是她傅珍的!

救安宁的人是冯老爷子,冯泰平,也就是傅珍的公公。

而傅珍,却是从头到尾都十分反对。

以她的性格,把钱看得比命重,哪有这份善心来救人?

然而这份恩,早在冯泰平挟恩图报,明蓝病逝后,他逼着安宁不能追究冯宽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已经还得一干二净了!

冯家救安宁一命,却害死了她的女儿。

一命偿一命。

还有什么恩情可言?

若让安宁做选择,她只怕宁愿不要自己这条命,也绝不会赔上自己的亲女儿。

这么多年了,她一直活在愧疚当中。

不愿提起,连给女儿报仇都不能。

这份心理折磨,要谁来还?

至于那七个月的容身之所,说来更是可笑。

那是安宁用自己的尊严和被冯家人糟践为代价换来的!

除了冯老爷子,冯家其他人哪有一日善待过她?无不把她当成奴隶一般,羞辱,打骂,作践。

饶是如此,安宁离开冯家之后,刚有一点积蓄,就把那七个月的生活费还给了冯家,一分钱没少过,为的,就是和这些人撇清关系。

双方已是两清。

而如今,冯老爷子早已经去世,安宁与冯家更是一刀两断,傅珍有什么资格口口声声把恩情挂在嘴边?张口闭口就说她欠了冯家?

这么理直气壮。

她究竟欠了什么啊?

到了这一步,还想让她偿还什么?

难道把命还给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