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锋没有说话,而是猛的站起身来,端起了那把达林机枪。
“狼牙,你们要是敢回来,老子就自己毙了自己!”猎鹰怒声吼道。
林锋没有回头,声音却传了过来:“如果我们成功的将敌人的主力调回来,没有几人能有命回去,你不用担心。”
猎鹰还想再说些什么,林锋手中的达林机枪已经开始了怒吼,一秒钟之后,这间商店和隔壁商店的墙上被开了一个大洞,林锋再次穿墙而过。
隔壁的商店比这间要小一点,里面的敌人也少一点,被林锋的达林机枪一通扫射,便已经再没有一个活人。
时而穿墙而行,时而在街道上强行突进,花了十分钟的时间,林锋终于来到了最后一个街口,也到了长街的尽头,街道正对着的那栋四层小楼,便是佩尔墩的市政厅。
林锋也终于停住了脚步,躲在临街的最后一间铺子里,观察着敌人的防御工事,此时他的身边只剩下最后30个特务营的战士,而且其中有好几个人都受了伤。
佩吉军警卫营,派出去拦截他们的部队几乎全军覆灭,两千多人的警卫营,现在只剩下大约一千人,再也不敢贸然出击,决定死守是市政厅。
市政厅的会议室,现在改成了临时指挥部,身材较之其他代国人要高大一些佩吉将军,此刻正暴跳如雷对着通讯器怒吼:“坎昆,老子不管你有什么理由,立刻马上带上你的部队给老子回佩尔墩,老子都要被人打死了,还打尼玛的铁笔山?”
“你别想给老子耍什么花样,老子已经给其他四个师打过电话,要是老子死了,就算是不跟政府军打了,也要拿下你的项上人头!”
15公里外的铁笔山下,坎昆放下电话,看了一眼依然还在进行着肉搏战的峰顶,微微叹了一口气,极不甘心的下达了命令:“全军撤退,火速回援佩尔墩!”
作者夏凡说:今天最后一更,这几天要帮着我叔叔家做些事情,每天只能三更了,希望大家能够谅解,这几天过去,就可以全心码字了,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夏凡。
达林机枪重达100多公斤,枪管粗如小孩的胳膊,由特种精钢浇铸而成,所以它不仅仅可以用来发射夺命的火舌,也可以用来砸墙。
林锋一枪砸开商店外面的玻璃幕墙,然后将比他人还要高的达林机枪粗暴的扔了进入,砸翻一排货架。货架的后面响起了数声惊呼,看来藏了不少人。
林锋不为所动,已经飞身跳了进去,从刚刚砸开的破洞,他的手中已经拔出一直插在腰间的两把微冲。
他最喜欢的枪是达林机枪,其次就是微冲,因为达林机枪需要冷却,而且也不适合商场里这种小范围的战斗,所以他果断的选择了微冲。
他进入之前,商场里面就已经枪声大作了,佩吉军看到一个黑影破墙而去,撞倒了数排货架,下意识里便朝着那倒下的货架开枪。
还没来得及听到货架里传出的数声惨呼,林锋已经冲了进来,再想要调转枪口已经来不及了,微冲的声音响起,无数的惨叫声也响了起来。
林锋不是一个人,他冲进来的时候,身边的几个特务营战士也同时冲了进去,被林锋吸引了敌人所有的火力,他们则开始尽情的收割起敌人的生命。
除了薛飞和傅雪,七组的其他人都在林锋的身边,常术的身影有些笨拙,但是规避动作却是做得极快,别人还在拔枪射击的时候,他已经趴在了地上,迅速的匍匐前进到了一更粗大的立柱后面。
林锋此刻已经打完了弹夹里的子弹,也躲到了他的身边,一边换弹夹一边赞许道:“不错,车神,你要记住,千万不要贪功,你最主要的任务是在我们完成任务之后把我们带出去。”
常术点了点头,放心:“我不会死!”
林锋还没有来得及点头,他们的头顶上就被一梭子子弹击中,这里也不是安全的地方,敌人无处不在。
林锋推了一把常术,将他推到一个墙角的位置,自己则是再一次冲了出去,对着刚才向他们射击的几个敌人,射出了一梭子弹。
“啊!啊!啊!啊……”没有人能躲过子弹,即便是林锋也不能,所谓的规避是指在敌人瞄准之前的动作,如果人家已经开枪了,并且你在人家的弹道上,那便不存在所谓的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