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初入矮人区

高文计划的很好,最后一张荷叶饼卷起了最后一点馅料,心满意足的送进嘴中,细细咀嚼后咽下,用流水清洗干净双手,一顿午餐便算吃完。又等一一小会儿,柯姆伯爵如约而至。

柯姆刚到街角,高文就听到了他的声音:一阵有节奏的,只属于重度烟瘾患者式的剧烈咳嗽。出了店门,很快在人群中找到了他:这里是矮人区外围,只要个头超过一米四,就能算大个子,柯姆伯爵在这里十分显眼。

柯姆伯爵穿着十分得体:礼帽,单片眼镜,燕尾服,白衬衫,高高的裤腰带,镜子式的皮鞋,还有一根精巧的手杖。他也看到了高文,向他招了招手。

“你怎么穿成了这样?”柯姆上下打量了高文,问道。

高文特意挑选了今天的这身衣服,袖口脚脖都扎的紧紧的,全身上下加起来有八个口袋,每个都有纽扣。最特别的是那条武装带,上面有三个药剂瓶悬挂位,现在它们一个都没有被浪费。

“不过管他呢,反正那群乡巴佬什么也不懂。”柯姆也只是随口一说,并无对高文不满的意思。他吸完了最后一口烟,便带着高文,拄着手杖走进了矮人区。

鉴于矮人与人类的体形差异,这里的建筑长宽比和人类风格有很大不同,乍一看十分别扭,像被压瘪了一样。而且层数都很低,最高的也不超过两层,他们更喜欢向下开凿和建造。

大多数矮人习惯生活在地下,他们似乎不需要阳光也能健康生活下去。因此地上的这条街显得有些荒凉,只偶尔能看到一两个矮人,到目前为止,高文和柯姆的回头率是百分之百。

“我们到了。”柯姆在一间石头房子外停了下来,整理了下燕尾,抬起手杖在地砖上敲了三声。不一会儿,石房子的门便被打开,先是出现了一蓬棕色的大胡子,然后是酒糟红的大鼻子,最后是一双矮人式的小眼睛。

“哦,柯姆伯爵,您快请进,氏族长等您很久了!”声音从胡子里传出,说的是人类通用语,口音很重,如果不认真分辨,那一个字也听不懂。

柯姆伯爵走在前面,摘下礼帽,弯着腰钻进了门中,高文得弯着腰进,门框实在是太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