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君集看到那个瓶子,在烛光之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不由得眼睛瞪的很大,“此乃何物?”
要是程咬金在的话,肯定会说,你这个土老帽,这个都不知道啊。可是侯君集是真的不知道,因为他以前的身份比较低,后来几乎都是在行伍当中度过,如何才能知道这些啊?
现在社会,军方的很多东西都是非常先进的,因为需要保护国家,而过去的话,却是有点相反的,因为军方在国家安定了之后,基本上没有特别大的贡献了,所以,大家也不会真的注意这一切。
李承乾拍了拍手,就有人拿出一个圆柱形的弯曲的钩子,开始将这个瓶子的上面的塞子起开,然后将里面的酱红色的液体倒出来,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让人食指大动。
这种东西本来应该是用玻璃杯的,可惜,侯府没有这种东西,所以只能用瓷碗。
侯君集的喉咙微微动了几下,然后就看到这东西摆放在自己的面前,他迟疑了片刻,还是端起来,然后喝了一口。
入口微苦,却又带着浓香,这是一种比葡萄酿还要有味道的酒,可惜,他之前压根就没有喝过,而其他的几个人碗里的却和这个东西不一样,属于鹅黄色的液体,算是果汁吧。
喝酒吃肉,本身就是一种乐事。
只是平时端上来就没命要吃的羊肉,却没人去碰它,似乎是将这种东西当成了一种很奇葩的存在。
“你们为何不吃羊肉?”侯君集奇怪地问道,在他们的这些人眼里,羊肉这种东西是平时吃肉的标配,在大唐,牛肉不好直接吃,鸡鸭鱼等又有点肉少,所以,羊肉在某种意义上就代表着一种食肉的习惯。
“我们爱吃这个。”几个孩子都低头继续吃饭,对于羊肉那是绝对不会碰一下了。
侯君集没办法,也跟着他们一起吃肉。
饭吃完了之后,几个孩子都去休息了,而已经整理好的书房,也已经准备好了,李承乾身边跟着一个人跟着侯君集去了他的书房。
本来侯君集想让那个跟着李承乾的人出去,有些话,他知道不能让外人听见,结果,却听李承乾说道,“此人不是父皇的人,也不是孤的人,而是叶侯的人,我命令不来。”
侯君集看着这么一个小嫩脸的小娃娃,觉得没什么用,如果可以的话,自己一把就可以将李承乾给抓住了才是,不过呢,他现在倒是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来到刚刚搬迁了一些东西的书房,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就知道之前经历了什么。
一个人的脾气在什么时候最大,就是在被人欺负的时候,所以李承乾明白这个人和行为,因为自己当初的时候何尝不是如此呢?
坐在客座上,李承乾再次将圣旨拿出来了,然后递给侯君集道,“侯叔叔,你就看吧,我是真的没有多余的力气念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