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安心了?”阿福看了一眼神色惶惶的小玉,笑道。
“我,我不愿去宫里。”小玉小声道:“只有姐妹两个,还矛盾重重,听说那宫里女人甚多,姐姐妹妹的不计其数,我去了怕活不长。”
“呸,异想天开了吧,人家买的是名贵的牡丹花,不是一文不值的小丫鬟,真是自作多情!”小环鄙视她道。做一行就爱一行嘛,不好好给小姐当丫鬟,还妄想着进宫,真是白日做梦!
“……”小玉看了她一眼,默默无语。这是小姐最喜欢的丫鬟,她看小姐的面子,不生气。
“东家,”京城里陪着阿福的一位自家掌柜,忧心忡忡地说道:“所有的利益都算好了,花王姚黄献给皇上,魏紫送给长公主,花二乔献给贵妃,这时候凭空出来一盆绿蝴蝶,还是罕有的龙吐珠,这怕是三家要使坏啊!那马家要当皇商,司家想通过长公主府求官,安家有一桩官司想求贵妃吹个枕头风,哪一家都不是省油的灯。前三名的牡丹花,平白向后错一位,送出去的名头也不好听啊!东家,听我一句劝,不如将此花卖出去,省得被众人敌视算计。”
阿福在小玉担忧的注视下,淡然道:“我不怕。”低调不惹事就完了,这不代表阿福和阿树怕事。在这个世间,还真没有阿福、阿树打不过的人!
“不好,他们托人给大公主送了信儿,大公主最近新招的驸马,她是皇后嫡女,最喜欢发髻上戴花,这天下就没有她不敢摘的花啊!”掌柜的急道。
阿树安慰他道:“有东家在此,莫怕。”
“这,怎么会不急、不怕?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农家尚且能够科举,商户享受富贵,却连农家都不如,没有科举资格,这地位卑下,遇到了贵人,我们是以卵击石啊!”掌柜的急得团团转。
但是阿福、阿树不慌不忙,仍然等着赏花会结束。若是结束之前,阿福离去,那就算自动放弃了评选资格。阿福绝不会不战而退。
傍晚的时候,果然有贵人来赏花。一位盛装公主,和驸马一起,被人前呼后拥,贵脚踏贱地,屈尊来到了此处。
“这就是评选第一的牡丹花?驸马,我就喜欢这独一无二的花王,你去将它折来给我,压住鬓角。”公主傲慢地看了一眼,漫不经心地吩咐道。她命人摘下这朵罕见的牡丹花,就像摔了一个名贵瓷器一样,毫不在意。
“是,殿下。”那位驸马讨好地向她一笑,领命行来。他倨傲地从袖子里拿出一张银票,甩在地上,伸手就来摘花。小玉顿时神色凄惶。
“且慢。”阿树拦住了他,言道:“此花不卖。”
“大胆刁民!这龙吐珠本就该属于我们皇家,你私留在家,是想造反吗?”公主勃然大怒道。
此时,掌柜的不禁冷汗涔涔,“普通”一声跪倒在地上。旁边的人也“呼啦啦”跪倒了一片,齐声说道:“公主殿下息怒。”
作者有话要说:我这几天看明朝败家子一千一百多章了,看得热血沸腾,看到香儿试婚成了通房,想到是公主出嫁的习俗,毕竟他娶了明朝公主嘛,觉得还勉强能忍,但是看到大臣之女一个女医,在纸上不知不觉写出了男主的名字,还脸红,我立刻推测出此女如愿,男主纳妾,公主伤心,此女不如愿,一生怀念的悲惨遭遇,我突然对这本兴趣索然。我还看了骷髅之王,最新一章的最后一段是,嗯,不可描述的一行开车简写,哈哈,还有我在晋江上花费的一堆晋江币,都足以证明我这几天是沉溺在里了。至于快穿之炮灰女配逆袭记,我花了点起点币,是跳着看的,唯有此书,我看了一年多了,一直在追,最近看到了她融合绝世武功,痛苦撞墙胡言乱语那段,将我逗得哈哈大笑,诡异的是,宁舒的穿越我有的不喜欢看,只喜欢看宁舒反抗天地,ri天ri地,宁死不妥协的样子,幸好,她死后重生了,万幸啊,故事还在更新,我只想作者更新一百年!还有第一候,穿越虫族后我成了论坛大佬,只买到了一百零四章,最后一句话是“你可真难哄啊。”啊后面是句号,这些足以证明我的确沉溺在中,我并没有敷衍各位亲啊。看到亲们的催文,我是真的觉得惭愧!我觉得我拥有世界上最好的读者,都是小天使,哈哈,因为你们总是包容我,督促我,呼唤我!
还有一件事,就是我的身体,感冒咳嗽刚见好,又赶上大姨妈来看我,在家里赖着不走,我正在吃两种药对付她,哈哈,我最近刚学会一种广场舞《拉萨夜雨》,跳起来真好看。总之,我每一天都在开心地生活,不管我用哪种语气写作者有话说,我都在述说事实,请各位亲看到我的真诚嘛!我会写出更精彩的故事回报各位哒,我会努力更新,爱你们哟,么么哒!
再发个小牢骚,我有时候觉得文字是很不靠谱的东西,比如说,它能让瞬间的情绪变成永恒。生活的永恒却不是瞬间那个样子的。我举个例子来说吧,一、我一个人在小区里散步,听到邻居聊天说狗狗受伤的事,不忍心听,去了河边散步。二、我在小区散步,融入不了那份繁华和热闹,只愿孤寂一人,去河边听鸟鸣。三、我觉得孤独,前所未有的孤独,只有在河边散步,看水上涟漪起,听零丁鸟鸣唱,才能排解一二,举头看天,低头看水中云影,不觉感受到天地的宽广。四、我想念我的朋友,又不愿发信息让朋友们担心,就去了河边散步。我突然发现了一种前所未见的小鸟,它叫声独特,我在心里模拟着叫了几声,很想知道它的名字。五、我爱去河边散步,河水倒映着天空,有十几个钓鱼爱好者,垂杆凝神。太阳照得人热热的,很快背上就出了汗,有风有鸟鸣,岸边还有着芦苇的香气。旧年的烛蒲一米多高,横斜在水里,新生的芦笋尖尖的,有短尾的水鸟在芦苇丛里来去。风吹来,水波的涟漪一直到了天边。小洲上旧年的芦苇暗黄,新生的几丛芦苇鲜绿,形成色彩的鲜明对比,使人有些手痒,总想将它画出来。
亲们,你们看,同样一件事,我能将去河边散步,用不同风格写出不同的文字,(对河边散步这件事,我还能写出更多风格的句子,此处只简单列举了五种。)并且它们都是真的,都是我偶尔所想。我是个快乐的人,所以,我大部分时间是快乐的,我也愿意只将乐观快乐的一面展现出来,让大家读了喜欢。有一天中午,我在手机里读了一本书,那本书有毒,采用白描的手法,用朴素的若无其事的口吻写了惊世骇俗的故事,我忘了书名叫什么了,那是在国外很畅销的短篇集,貌似还得了个奖,我看了很着迷。幸好,我上国画课的时间到了,我拿着宣纸毛笔冲出去时,才觉得此书可怕。路上,那些着迷的激情退却后,我只觉得浑身的血液发冷。片刻后,我到了教室,我看见了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听到了熟悉的嬉笑打闹声,这才知道人间有真情,最普通最热闹最世俗最温暖最安稳的现实生活就在我旁边。怪不得我国将它列为,哎,出色的文字后隐藏的东西太可怕了,所以,我愿意写温暖底色的文文。
我觉得我还把握不好文的风格,我觉得什么样风格的故事都能模仿写一点,不知道自己最擅长,自己最有特色的风格是什么,我的写作风格还不成熟,我在努力进化中……嗯,感谢各位亲陪伴我成长,我在这里真诚地说一声谢谢啦!我会努力献上精彩的故事,让我们一起在故事中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