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壮不解,见崔耀不说话,他带着两个家人向街上走去。
路上生意照常做着,不时有百姓议论起昨夜到今天中午的变化。
钱壮不想听都不行,街头巷尾无人不谈。开始时,大家看到当兵的,都躲着一点。随着渐渐熟悉,大家干脆当着当兵的面,也谈论着时局变化。
当兵的也不说话,只是站在规定位置,你只要不违反规矩,任凭你说什么都不还口,甚至有一个地痞故意一块糕点打在他身上,他也只是瞪了一下眼睛。
那个地痞还要表现他的英勇之时,身侧一个屠夫看不下去了:“朱三,你找死吗?没看到那城头悬着两个人头吗?”
朱三哈哈大笑:“那人头又不是我们的,是唐军……”
那个屠夫一脚踹在他腿上:“你这个混蛋!人家连自己人都如此狠辣,你要是犯在他们手上,还有活路吗?你想死不要拖累我们,这可是兵乱,懂不懂?这么守规矩的兵我从没见过,听说书时也没听过!告诉你,这些人要是杀起人来,恐怕一刀四五个……”
钱壮凑到近前:“怎么说?”
那屠户看了他一眼:“钱刺史的大公子也投降啦?我还以为你们能与城共存亡呢!原来大家都一样想法啊!”
钱壮本就不自在,这一句话差点让他把脸塞裤裆里。
“钱公子不要介意我说话直。如果吴越军人也能像唐军一样,恐怕城池也丢不了!服从命令,就是军人最厉害的地方!如果有命令下来,那个唐军砍起人来绝不会眨眼的!”
这个被人欺负都不还手的军官正是李丛嘉训练的第一批“娃娃兵”,他听到此处,重重地点头:“这位屠夫大哥说的对,欺负百姓不是能耐!军人的职责就是保家卫国!像你们这样的,让我砍杀还下不去手呢!”
他一指那个地痞的脖子:“我们在海上屠了一个海盗团,我一夜杀了一百零二人,光刀就砍废了十七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