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虞笙从来不把这归咎到自己的本性上,比起相信人性本恶,她更愿意支持孟子那套纯良说法,也因此,她一直认为是周遭充满怨怼和迫害的环境改变了她。
源头可以追溯到五岁那年。
叶尔澜决定陪同虞宏彬去深圳创业,他们不愿让虞笙跟着自己一起吃苦,就将她丢到了住在乡下的叶父叶母家,也就是虞笙的外公外婆那。
外公外婆善良淳朴,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虞笙,直到两年后,小舅舅娶了老婆。
小舅母很不待见她,将她当作吃白食的拖油瓶,平时没少阴阳怪气地内涵。
后来有天小舅母从小舅舅那知道了虞宏彬一直有寄生活费过来,便使了些手段,将钱全都扣下,用在自己和女儿身上。
小舅母的聪明不仅表现在这,另外一点是她从不当着其他人的面打骂虞笙,只会在背后欺辱她。
虞笙一还嘴,她就动手,打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
虞笙想过跟外祖父母告状,可一看到他们在恶媳面前低声下气的姿态,这种念头被她生生忍住了。
寄人篱下,总要付出点代价的。
她也想过其他用来摆脱这种现状的办法,只是最后全都无疾而终,即便如此,她还是不想求助于自己的父母。
当初是他们不要她的,她都哭得那么厉害了,他们还是不愿意带她一起走,现在她长大了,眼泪能发挥的作用也所剩无几了,哭,又有什么用呢?
还不是平白让别人看笑话?
意识到单枪匹马的自己根本无法拯救自己后,她干脆利落地开启了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模式。
小舅妈说一句,她顶嘴一句,她打她,她就咬回去。
时间一久,镇上多出了一条传闻,叶家养了条不懂感恩的疯狗。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十七岁,事业步入正规的虞宏彬将她带回了新买的别墅。
对虞笙而说,那其实称不上是家,她没有一点归属感,每晚对着卧室里奢华的水晶吊灯,童年的记忆总会一股脑涌上来。
她觉得自己的少女时代可以大致由三种色彩概括,参杂着谩骂和冷眼的黑白背景,止不准什么时候在你背后捅上一刀而喷溅出的红色血液,以及外公外婆如金灿灿阳光一般温煦的抚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