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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想而知,这段婚姻不可能维持太长时间。

第二任罗太太婚后没多久,就开始和罗甄分居。

撑几年等孩子大一点,谈妥分手费,就直接离婚了。

第三任罗太太,是在罗甄年纪渐大,感觉需要有个太太照顾起居、营造家庭氛围的时候,大儿子罗煦帮他找的一个小姑娘。

罗煦对这位小继母的态度比较认可,所以他老爸这段婚姻也比较顺利。

甚至于俩人还做试管婴儿,生了对双胞胎。

罗甄最早立那份遗嘱一直在生效中,罗煦因为对小妈的印象好,也承诺在他爸百年之后,一定照顾好小继母和两个弟弟。

因为他自己一直不结婚,也没孩子,又比双胞胎幼弟大了三十多岁,所以那个阶段里,他们家里的关系非常和睦。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罗煦忽然入狱了,而罗甄动用人脉捞了两回都没捞出来。

这下子不只罗老头慌了,他太太更慌。

罗老头慌的是老大出不来,万一自己先去一步,他给老大的遗产,就会落到现任太太手里监管。

那可是笔大钱啊!

他太太才三十岁,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他死了,老大还在牢里,他太太能不“找人”吗?找了人,能不生外心吗?

答案显而易见的。

这时候罗老头就必须考虑在他大儿子出狱前,临时变更遗嘱,把家业大头放到二儿子手里。

总之第三任罗太太不可能拿到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