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吃饭的时候,丁皓云暗示道“凌霄,你觉得师尊养的毛茸茸好看吗?”

我这样说应该够明显了吧?希望他能上道一点,不要让自己亲自动手。

凌霄放下筷子,他很想说不好看,但是还是道“好看。”

好看什么啊,难道是他长得不好看吗,非要去看那些丑八怪。

丁皓云“我也这么觉得,毛茸茸可好摸了。”

快点识相一点,主动的让我摸你的狐狸毛。

丁皓云不知道是,因为他这两句话,凌霄心里面的醋坛子都打翻了:明明我比那些所谓的毛茸茸好看多了,他媳妇有他一个毛茸茸就够了。

现在的凌霄已经将所有毛茸茸的动物,划分成自己的情敌。

他想了想,觉得还是他媳妇没有摸摸他的狐狸毛,所以才觉得其他毛茸茸可爱。

所以他打算等到吃完饭后,就让丁皓云默默自己的耳朵和尾巴,这样的话丁皓云就会只喜欢他一个毛茸茸。

他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干的。

吃过饭后,丁皓云正躺在躺椅上消食,就感到有个毛茸茸的东西搭在了自己的手上。

他睁开眼睛,就看金凌霄小脸红扑扑的,脑袋上冒出了两个狐狸耳朵。

身后也露出了九条毛茸茸的狐狸尾巴。

然后他就听见凌霄小声道“师尊可以默默的我的尾巴和耳朵吗?”

丁皓云看着凌霄这个样子,感觉自己快被可爱死了。

他觉得他不能笑的太变态,他矜持的将凌霄抱进怀里面,摸了摸他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