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田恬按时去别院做早膳。
刚进入别院,就看见李湛穿着一身黑衣短打,手里拿着一根棍棒,满头大汗往书房方向走。
两人碰上,田恬盈盈福身:“公子,晨安。”
李湛见到小妇人,眉眼舒展,朝着她走去:“不必多礼。”
田恬站直身子,从怀里拿出一块香帕,自然的帮他擦脸上的汗:“公子今儿起的好早!”
李湛享受小妇人温柔擦汗,香帕上都是她的香味,闻之欲醉,脸上浮现笑容:“睡不着便去后院练了会棍棒。”
昨夜从凌云峰回来,他躺在床上辗转难眠,一身傲骨酥的彻底,心猿意马的,完全没有一点睡意,天还未亮他就起来了。
田恬颔首。
“公子先去洗漱,妾身去给公子做早膳。”
李湛直言道:“你现在是我的女人,以后不用做这些粗活了,每日过来陪我就好。”他已经有段日子没发病了,若是再住半年不发病,他就回皇宫,届时带她一并回去。
田恬摇头:“不要,妾身觉得现在这样挺好,公子喜欢吃妾身做的饭,妾身又能拿工钱,两全其美。”
“你是我的女人,不需要做这些。”
“妾身从来不是菟丝花,不需要依附男人。妾身觉得女子不论身处何地,都要有独立自主的意识,要做到谷底时不气馁,高山时不骄傲。妾身之所以吸引公子,想来也是因为妾身的处事做派和态度,若是妾身真的为公子改变,那便不是初心的自己。”
李湛想了想,觉得言之有理,小妇人之所以吸引他,绝对是她的性格品行,相貌倒是其次。
初识她是一个努力生存的下堂妇,为了能好好活下去,来到山中捡菌子,做厨娘!
充满阳光。
在他发病时,她不顾危险接连在他手中,救出两个小太监,足以证明她的善心。
得了他的赏赐,她心中感激,做的更多了,悉心给他按摩,动辄一个时辰,按的手红肿也不吭一声。
是她的坚韧不拔 ,潜移默化的让他注意到她,最后为她动心。
若是换做旁的妇人,肯定做不到她这样,也不可能入他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