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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非要买的话,就买那只吧,那只也不错。”

宋暮云指了指不远处与其他镯子摆在一起的和田玉镯子,上面缠绕着银丝,虽也好看,但玉没有这只好,且价格也更低,才五十两银子,买给自己戴戴还成,她家小祖宗怎么能戴这样差的成色?

姜谣皱眉不悦,“玉温养人,越好的玉越能养人,我就觉得这个适合你。”

“谁说的,那个也挺适合我的,我很喜欢。”

两人站在这争论不休,多少吸引了些旁人的注意,只是若不走近,还以为是宋家姑娘想要那玉镯,姜家小姐不给她买呢。

只有走近了才能听出来,竟是宋姑娘不想姜小姐花这么多银子,姜小姐上赶着也要花银子。

“你喜欢,你喜欢大不了就两个一起买了嘛,你换着带。”

姜谣平时不大花银子,只有买剑时会有大花销,其余都是买些糕点吃的,不值一提,小金库里银子可不少,全是她打算用来养媳妇儿的。

区区两个镯子算什么,买!

宋暮云嘴角抽了抽,她说那些话,是为了叫姜谣省些银子,不要给她买太贵的东西,可姜谣现在不止要买,她还贵不贵的都要。

小姑娘眼里闪过一丝无奈,按住姜谣要过去拿镯子的手,摇头,“我不要这个,就要那个。”

她不想要这个镶金的贵重镯子,只要那个银丝的便宜镯子。

姜谣真的不想和她争,若是平时也就顺着她,但今日,她就看上这个贵的了,连怎么用都想好了!

清雅绝世的女子身上不着一物,只戴个通透的玉镯子,与雪白的身子交相辉映,等她无助的颤抖时,镶金玉镯子便跟着她一起抖,好美。

可若换成银丝镯子,她兴致立马便少了一半,总觉得不如镶金的贵气,高不可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