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一道道上来,厢房里瞬间香气四溢,浓稠的红汁浇在完整焦香的鱼上,叫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姜谣一大清早没吃两口就去月上坊了,不带任何人,两脚走去的,没闻着香味时还好,现在闻着了,肚子立马咕噜一声,吓得她差点从凳子上滚下去。
平时不争气可以,但在美人面前能不能争气一点?
就非要丢这个脸吗?!
宋暮云也听见肚子叫的声音了,她低头轻笑,未免叫姜谣难堪,很快收起笑容,替人夹了一块醉排骨,“你尝尝,听人说醉长春的醉排骨最是酥软好吃。”
美人雪白的手握着玉色的筷子,指尖圆润粉嫩,瞧着比醉排骨还好吃。
作者有话说:
骑着小毛驴的作者狂奔过来给谣谣做主,好吃你就多吃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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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两人在此处用了午膳,姜谣也没打算这么早就把宋暮云送回去,而是带人去了珍宝阁。
宋暮云只以为她想买首饰,自然也没有拒绝,乖巧的跟在她身后。
珍宝阁里,夫人小姐正在挑选首饰,有些相识的,看见姜谣和宋暮云进来,面上皆露出几分惊讶,宋暮云从前也算贵女,去过许多人家办的宴会,她性情温和腹有诗书,宴请的夫人小姐都爱与她说话,但如今跌落尘泥,父亲被下在诏狱大牢里,家人流放,自身也入了乐坊,与她们已不是一条道上的了。
竟也来了珍宝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