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是好在原主是血族,永生不老的,不然的话,到时候遇上了岂不是尴尬?

仔细想想的话,原主前些年回血族处理事情去了,自己不需要担心原主有近些年的前任,遇上了也不尴尬。

就比如说眼前的兰伯特·彼得,今年大概是在五十岁左右,原主二三十年前去一个边陲小镇的时候遇上的。

那时候,在一群被风吹热晒之下变得极为粗糙的男子之中,兰伯特·彼得完全就是糙汉之中的美男子。

在一群杂草的衬托之下,兰伯特·彼得完全就是一朵娇滴滴的花朵,惹人怜爱。

原主和他,大概谈了半年之后就厌倦了,找了个理由和眼前这个人分手了,然后快速的往下一个城镇而去,继续去寻找她自由的恋爱去了。

不过令她没有想到的一点就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眼前这个男人,居然还对原主有爱慕之意。

想一想,当初的原主好像也没有做过什么。

毕竟对于原主来说,长相稍微算作是俊美的兰伯特·彼得,就是她无趣的生活之中的调味剂而已,原主在他的身边,完全就是演绎了什么叫做持靓行凶。

没有了对待自己以前的两人的温柔小意,完全就是将这个男人当做一个随叫随到的工具人。

逛街的时候需要人撑伞,喊他。

买东西的时候需要人拎东西的时候,喊他。

走累了不想走的时候,喊他。

生气不好的时候,需要出气筒的时候,喊他!!

总而言之,在原主和兰伯特·彼得谈恋爱的这段时间,原主完全就是告诉了对方,女孩子究竟能够娇气到什么程度,作起来的时候,能作到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