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花野并没有因此就唯唯诺诺。

相反,她是有些反骨在身上的。

她很大了还没有名字,继母就恶毒地用“野丫头”来称呼她,甚至还会骂她“野种”。

花野大一些,就敢跟她顶嘴,“我娘才是先进门的,我要是野种,你生那一窝崽子,连野种都不是!”

她之所以敢和继母唱对台戏,是因为自己有个性情泼辣的祖母。

倒不是祖母对她有多好,毕竟祖母重男轻女,对于她这种赔钱货,向来没有什么好脸色。

但是祖母和继母,都是掐尖要强的性格,两人争抢着拿捏花野那个绵软无能,只会拿孩子撒气的爹。

两人斗得不可开交。

继母如果对她太狠,那祖母就会找到宣泄情绪的出口,就会出来站在继母房间门口骂她恶毒。

后来,嫁到城里开铺子的姑母,回家给了祖母和继母各五两银子,把她给带到城里。

虽然没有签什么契约,但是花野知道,她是被卖了。

不过她也不在乎,反正在哪里都是干活。

转眼间,她在姑母家过了六年,长到了十四岁。

十四岁的姑娘,容貌平平,因为常年顶着大太阳,帮铺子里送货而被晒得肤色也黑,像个假小子一般。

常常有相熟的主顾和她开玩笑,让她收拾一下自己,免得嫁不出去。

花野打个哈哈就过去了。

她其实就是故意的。

她如果不这样,早就被继母接回去嫁人了。

继母当初就和姑母说过,等她十五以后就得回家嫁人。

继母还指望靠她捞一笔彩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