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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老爷窘笑摇头,表示自己全不知情。

对他们来说,霍振庭本身就是个来蹭饭的“外人”,现在外人又招来个外人,除了影响大家聊天的兴致,别无其他意义。

可任家明蹲桌边懒着不走,搞得厉家人想搭理他却没话可说,完全不搭理他又好像不太礼貌。

厉老爷给厉海递眼神,示意他从中斡旋,要么把人请走,要么让他跟霍振庭换个地方认亲去。

厉海低头仔细打量这位自称霍振庭表哥的陌生青年,任家明衣着体面皮鞋锃亮,抹了发油的短发梳得纹丝不乱,是个标准富家公子的打扮。

长相不好说美丑,只能讲蛮有辨识度,很有个性;长条脸尖下巴,三角眼宽鼻头,再配一双招风耳。

五官单拿出来看,每一处都不尽如人意,但组合在一起却莫名让人觉得他脸盘很和谐,若拿百分制的容貌观感来衡量,能打个八十几分。

由其当任家明笑起来时,露出一排整齐雪白牙齿,显得特别阳光、开朗,而且有活力。

任家明看霍振庭脸色困惑,对自己态度冷漠,锲而不舍握住小傻子随意搁在腿上的手追问:“庭庭,你还记不记得‘风铃’?就是我妈养的那只大白猫,你以前来我家玩,喜欢追着它跑……”

霍振庭这回终于想起些东西,迟疑着小声嗫嚅:“风铃,喵~喵~?”

任家明立即点头:“你现在还住在迎宾大街西合弄吗?”

厉海双眼紧紧盯在霍振庭和任家明握在一起的两只手上面。

他在心里提醒自己,朋友之间握手问候很正常,霍振庭是因为脑子不灵光,才乱吃醋不让自己跟别人握手。

而自己是正常人,肯定不会因为这种事胡搅蛮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