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页

但查案问尸检是基本步骤,好像没什么值得好夸。

厉海五官往一起皱了皱,略表不满,但没吭声。

厉江:“凶器是一杆高尔夫球棍,从汤米身上的伤口角度与深浅来看,应是同一个人动手将其击打至死。”

就是说,莱恩与杰克,其中有一个确实是无辜的。

但是只有一名凶手,为什么两个人同声同气说谎呢?

厉海咂舌,又把自己刚才提问拣起来,重新问一遍:“反正不是a,就是b嘛!所以到底还要查啥?这不就剩审讯了吗?”

厉江也咂舌:“戆度,刚白夸你了。都说了三人全是英吉列公民,人家咬死不认,能动刑吗?”

厉海吃瘪扁嘴。

厉江:“况且按英吉列法典来判,疑罪从无。两名嫌犯全都一口咬定对方是凶手,没有其他人证,如果再找不到有力物证,这俩人很快就全都要放出来了。”

“还能这样?”耿峯一脸惊诧,颇感难以置信。

厉江窘笑点头:“还真就这样。”

“哦!我懂了。”范筹忽然举起条胳膊,像小学生上课抢答问题一样:“让霍公子去看看,最好直接问问汤米本人,他说谁就是谁。”

厉江欣慰点头,微笑:“还是小范机灵。”

厉海翻白眼:“三个月啦!汤米又不是活人,天晓得他在哪?”

厉江摸衣兜,很快掏出张照片推到厉海面前:“这个就是汤米,你给霍公子看一下,死马当活马医吧。

如果真给碰上了,咱们也走一回捷径,说不定到时候物证也有了。”

照片里是个一头卷毛的棕发青年,瘦长脸,下巴又长又尖,浅绿色眼眸,眼睛下边有两片小雀斑,笑容天真开朗,有点可爱。

厉江支起两根指头撑太阳穴:“汤米的智力水平,较正常人低一些,但家里颇有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