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瑾递来一支笔:“沈小姐,我想你也不愿意在这里多待。光彦知道你在这儿,没有赶过来,是因为下午有一场非常重要的竞标会,而我也答应过他,不会再伤害你,强迫你做手术。”
沈令仪握着笔,盯着纸上的字,陷入沉思。
签字画押这种事,她不是第一次干,以前周光彦给她买房买车,她签合同签得手都酸了。
可这次毕竟情况太特殊,她总感觉怪怪的,又说不上来具体哪里不对劲。
方瑾见她迟迟不动笔,心里着急,面上仍是淡然样子:“签完字按手印,我会安排人送你离开。”
沈令仪的确一秒钟也不想再这里多待。
又迟疑片刻,她深吸一口气,提起笔,一笔一划写上自己名字,食指沾上印泥,在签名上留下红色手印。
方瑾立马将纸收走,眼底闪过一丝冰冷的讥讽,脸上堆起虚假笑意。
“你昏迷的时候,光彦和我交涉过,我们各自都让了一步。我答应他,不再伤你分毫,光彦姐姐替他监督我——比起我和他爸,光彦更信得过这个姐姐。”方瑾苦笑,“光彦做出的让步是,他愿意跟程小姐举办婚礼。”
沈令仪默不作声听着,听到最后一句时,指甲深深掐进手心,却麻木得感觉不到半分疼痛。
“我可以走了吗?”沈令仪垂头问道。
方瑾:“给光彦打个电话吧。就这样消失,他肯定会找你,也肯定能找到。眼下最重要的,是稳住光彦,让他彻底信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