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页

当初在这建工厂时,他时常过来,只要在这座城市,都住在这。住过的酒店太多,这一家并没有太惊艳,一直保持着高水准而已。每次都很赶,没有欣赏的闲心。

白天在尘土飞扬的公路上跑,见识着此地最真实的一面。此时置身酒店,旧时的法国风格,脚下花团锦簇的地毯,充满年代感的桌椅,阳光透过百叶窗照进来,头顶的水晶吊灯偶尔折射出光芒,让人产生时空的错乱感。

他没有文艺细胞,不曾读过以此地为背景的小说《情人》,但年少荷尔蒙旺盛时看过那部电影。现在忽然想起,倒觉得这家酒店别有风味。在这与她度假也不错,只干一件事就好。

林夏没有敲门,便进了林建华的办公室。

他正拿着采血笔,眉头一皱,血从指尖流出,再按了指腹,将血滴在了试纸上。边等结果边看了站着不动的女儿一眼,“坐。”

“爸。”林夏看着桌上放着好几瓶药,心中忽然有点酸涩,犹豫着问了句,“你身体还好吧?”

“死不了。”结果显示出来后,他扔了针头和试纸,“找我什么事?”

“爸,a市去年的几轮土拍,一半都是城投托底,底价成交。现在市场遇冷,政策不确定性大,我们的资金压力也会很大。a市虽然位于长三角,但优质资产与资源并不偏向于它,在这搞这么重资产的项目,会不会风险太大?”

林夏说完,发现林建华看着她不说话,一张没有喜怒的脸,那是他不满意的前兆。但她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抬头看他、等他说话。

“说完了?你研究这么几天,就得出这个结论?”林建华从桌角拿了份文件放到手边,也没掀开,“我突然有点后悔让你来做这件事,你一直是个厌恶风险的人。你从来没有想过,也没胆子把生意做得更大。”

“也不知道你像谁。”他轻笑着似是呓语,不像他,更不像她妈,“你进集团几年了,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

这样的评价,林夏并不是第一次听到。一同小时候,就像考得再好,都会被评价不聪明、太过认真显得呆板、做事情很笨不灵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