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令人没想到的是,刘喜被鬼迷了心窍,没钱后便在赌场干起偷银子的事。被赌红眼的豪客抓个正着,一把揪住他交给赌场的打手。
赵三娘皱起眉头:“这故事怎么似曾相似。”
刘壮也哽了一下,可不是吗,上回刘喜是在镇上喝酒和人打架被抓了,这回倒是长进了,变成在县城偷钱被打了。
偷钱啊。按照当朝律法规定,盗窃罪赃款赃物共计满五两银子者处死,不满五两银子者处脊杖刑法二十仗,发配边关劳役三年。
如此重的刑法,很少有人敢知法犯法。
这刘喜是脑子被门挤了,还是喝醉了酒没睡醒,竟会为了去烟花之地行盗窃之事。刘壮觉得他没那个胆子。
但何氏却说的真真的,说是胡婶亲口所说。胡婶和江梦收到消息时,只听说刘喜偷了钱,已被杖刑打得血肉模糊,不日就将流放。一家人临走前把唯一一亩田地托付给村长售卖,随后便火急火燎地赶去县城。
她们赶到县城,几番周折才见上刘喜的面。虽然只让隔着窗子往里看,但果真如送消息的人所说,后背和屁股上一片血肉模糊,形容狼狈,惨不忍睹。
刘喜不住地躺在屋里哎呦。听得胡婶心疼得不行。
江梦却还算清醒,对一切关于刘喜的事都保持着怀疑。从她嫁给刘喜开始,便是一场骗局。成亲前,媒人吹得天花乱坠。说刘喜不仅长得周正,性格更好,会疼人,肯吃苦。嫁过去肯定是享福的命。
但事实上却是,江梦自嫁过来以后没过过一天松快日子。她的辛苦操持,换来的是夫郎一年到头在外厮混,喝酒,打架。她生儿育女,换来的是夫郎醉酒回家后对一双儿女非打即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