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问他为什么拒绝,他一律回答——因为不喜欢。
准确的说,他连“喜欢”这种感情是怎样的都不知道。
朋友笑话他太一本正经, 可他觉得, 这就是件很严肃的一件事, 他不懂喜欢, 但是他知道这种事戏弄不得,像那样今天嘴上说着喜欢你,过几天又若无其事地和别人在一起,这种“喜欢”一定不是真的喜欢。
他若是要和一个人在一起,那必须就得是一辈子的事, 就像自己的父母那样。
陆辰知道,这个想法要是告诉别人,肯定会被笑话迂腐和土气,一点也不潇洒不时髦,所以他也没打算告诉别人。
更何况,他觉得自己完全不用着急,什么时间段该做什么事,他很清楚,所以看到别人在一起甜蜜,他一点也不羡慕,他觉得,自己现在只要把书读好了就可以了。
事实上,他也确实是这么做的,初中三年永远是级部第一,中考的时候还以全市中考状元的成绩进入了远近闻名的高中名校市立二中。
二中的本科达线率几乎接近于惊人的百分百,可以说进了二中的门,大学基本就已经妥了,而在这样的学校里,陆辰依旧是出类拔萃的那一拨,毫无悬念地进了尖子生班。
和初中时的鱼龙混杂相比,这里的环境更加纯粹,学习氛围也更浓厚,一切都以成绩为衡量标准,陆辰喜欢这个环境,甚至觉得比初中的时候内心还要放松,每到下午的大课间,都约着同班男生去操场打球,简直惬意得不行。
他就是在打球的时候碰上冯烟烟的。
操场上有两个篮球场地,一般陆辰他们是用最里面的那一个,离他们的教学楼比较近,但是偏偏那天他们去得有些晚,这个场地已经被别班给占了,所以他们只能用外围的那个场地。
因为用惯的场地被人占了,打球的时候还有些不习惯,结果一不小心,球被打出去了,飞出去很远,陆辰跑去捡球,顺着球,一路找过去,最后在另一座教学楼的墙根,终于把球捡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