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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地说,是那些伪装成灌木或山石的伏兵动了起来。

雪地里突然被拉开的绊马索先将前面连着十余骑绊倒,接着便是跃上前的伏兵,各持刀枪剑戈,杀向倒地的骑兵。

能被唐天重挑中,并在重重包围算计中冲出来的骑兵,自然都是身手非比寻常的死士。

“侯爷快走!”

前方的骑兵虽被重重地甩下马背,眼见有人袭击,第一件事,竟是先去砍断绊马索,打通唐天重和后面人马的道路,紧跟着才持刀自卫。

他们不顾伤势腾挪之际,早已在格斗中失了先机。何况伏击的这些人,与其说是士兵,不如说是刺客更合适,行动灵巧敏捷,身手立刻落在了下风,但见刀光闪过,惨叫连连,前方的雪地里,已迅速翻起了大片鲜红雪浪。

疾驰向前的马匹,踏的不仅是敌人的鲜血,更可能是自己人的身躯。

可这时候,再没有人顾得了去分清敌我了。

活下去,特别是保着唐天重活下去,才是最终赢得未来战局的关键。

斜刺里有人飞来一刀,唐天重冷哼着,手掌一翻,挂在马头的亮银长枪已握在掌中,挥洒时扬一片比雪花更炫目的光芒,闪电般迅捷划过。

对方连惨叫也是短促,中枪处鲜血泼洒如雨,迅速融去大片白雪,连正在落下的雪花都似染了那鲜红,狰狞地扑打到脸上。

庄碧岚前晚救我,同样也是这般在刀山剑海中奔来驰去,却到底是在黑夜之中,不若这样过于洁白的天色,连血色都能鲜明到眩目,令人阵阵地心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