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听过他的消息了,这家伙不是逃回老家去了吗,什么时候又来的港岛,还在他的地盘上打起了他的主意。
“耀哥,您认识他?”
陈永仁没和叶国欢打过交道,不知道他最经典的动作就是压枪。
更何况叶国欢戴着头套,不是和他特别熟悉的人,真没法一眼将他辨认出来,要不然警署悬赏的也不会是蒙面悍匪了,叶国欢的通缉令可一直没撤下过。
“认识,认识”
林耀叼着雪茄,转头看向一旁的刀仔:“算起来,这家伙还是我们的债主呢!”
他们跟随豺狼,从运钞车上抢走的两百万美金中,有一部分是属于叶国欢的。
只可惜叶国欢命不好,先是被豺狼当做弃子留在了案发现场,随后又在警方的追逐下逃进了九龙城寨。
一来二去,始终没有和他们会合过。
一晃过去这么久了,看他的样子还是在颠沛流离,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做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小生意。
同人不同命啊,林耀这边都有上千马仔了,叶国欢却还在吃百家饭。
说起来也不怪他,讲真,叶国欢没什么脑子,只知道逞凶斗狠,根本不明白想要吃饱终究要靠头脑,靠力气吃饭是不长久的。
林耀自己都非常好奇,叶国欢对未来有过规划吗?
还是说,没钱了干一票,有钱了继续潇洒,过一天算一天的瞎折腾。
后者居多吧?
“耀哥,叶国欢在旺角人生地不熟,他怎么回来这边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