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她去开了灯。
车子进来,电卷门放下,关好。
他开车门下车,可是一下车,差点站不稳,因为被一股浓烈的花香味熏得差点晕过去。
他大脑停顿了好几秒,然后才反应过来,她喷的这个是驱尸喷雾,绝对不是催|情|香水……
喷得那么浓,差点让他以为是她今天脑子坏掉了,喷了一大瓶香水等他来。
“你有没有搞错,这味儿……”
“啊呀!大晚上的要开车库门嘛!不喷浓点怎么能保证那些丧尸都离我远点呢!”
“行行,你有理。现在不仅丧尸想离你远点,连我都想离你远点,难闻死了,再好的味道喷这么浓都让人头一阵阵发晕。”
灯光下,他仔细看她,一看就是之前等他来的那两个小时里,已经在过她愉快的晚间快乐肥宅生活了。居家睡衣虽然与以前的不同了,可是没有缺少标志性的东西——一颗兔子头。
脚上还踩着一双毛毛拖,拖鞋的面儿上各有一颗立起来的兔子头。
然后他就想:加上她内裤上的兔子头,那就是有四颗兔子头了……这么热爱兔子头的人,肯定不会吃已经流行了一千多年的四川风味兔脑壳。
那么问题来了,这么热的天,她脚踩两只毛毛拖,是怎么回事?不热吗?
“你不热吗?”
“……嗯……热是热……可是我只有这双拖鞋的颜色和这件睡衣配……”
“……”呵呵,第一次听说拖鞋的颜色还得跟睡衣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