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说,曼恩传媒如果能继续保持合作互惠的策略延续,中影也不会让莱曼失望。大概就是这么暗示的。
莱曼听懂了。
然后是有关中影配合对华在美发行的事,这一点,韩厂长也有自己的小心思,要知道,电影本身也是面向国际的一个窗口,能塑造地区形象,他就希望曼恩传媒也能配合中影支持的电影在美发行。这方面,哥伦比亚也在做,但多一家制片厂,多一份宣传力量吗。
一条一条的谈完,莱曼也很坦率,“我这边没问题,韩先生。”
虽然这些细节处的限制,使得之前的提案趋向于曼恩传媒的部分不再霸道,但莱曼本身的要求也不高,剩下的只是用行动来表明己方的态度可以取代哥伦比亚,成为第一合作商——有限制,总比含糊不清的打官腔会有诚意,反正对亚洲地区的布局,已经能够站稳脚跟了。
最后,有所交换的一行人迅速签订了《环太平洋》的合作协议。
除了具体按照联合摄制的规矩之外,资金方面,中影一方出2000万、伯纳、华艺各出1500万美金,另就是档期宣发时,他们几方保证院线资源和宣传上的最优对待。
双方还确认:影片在拍摄过程中,中影有审查叫停的权利,任何偏离创作构思的意识形式艺术加工都必须得到中影的肯定才能进行;
派遣的拍摄团队进入剧组后,由中影一方的管理人员作为协调联络人;
取景时所需要的场景、路段,由中影协调;
完片担保和意外险,接受中影监督;
初定档期10月,任何有偏离的档期的意外必须及时上报,否则调整不便,中方不负责任;
或许是因为第一部 、第一次的特效大片合拍,又得享受国产片分账模式,韩厂长表现得极为谨慎,方方面面都在保障项目不会犯红线错误——他就怕有人脑瘫,不怀好意,把好事办成坏事,惹得一身骚。
但从结果上来看,合约的签订,以及有主动试错、叫停的权利,几方都是皆大欢喜。
对中影来说,这是合拍大片零的突破,借此机会说不定还能吸引其他地区厂商积极接触中影,对他们的国际市场影响力很有帮助,也可以正大光明的偷师好莱坞的制片经验。
对曼恩传媒来说,这个体系下,他们的在华利益得到了很好的保证,未来内地市场电影票房大盘节节攀升,他们能享受的红利只多不少,而且还能充分调动中方影视公司的渠道力量,给己方的国际发行,尤其是亚洲这一块很好的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