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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两年过去了,小说的总销量越来越高,改编事宜却还是遥遥无期。

劳伦-魏丝伯格对此很恼火,因为不拍成电影,不仅意味着版权收益的损失,也代表自己不能从电影银幕上看到自己的作品。

她这个憋屈啊,却是对福克斯无计可施。

因为像这类顶尖制片厂已经习惯花点小钱屯着市面上比较火的书籍作品作为公司储备。

至于拍不拍,再说吧。

当然,这方面劳伦作为影视小白压根就不懂,结果跟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可恨福克斯还答应她可以出演电影里的角色,能够露脸。

“能给我看看签订的改编合同吗?”约翰逊不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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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1章 格林影业

福克斯与劳伦签订的是业内非常普遍的一种改编方案。

以《穿着rada的恶魔》影视改编版权为主,福克斯付出了500万的预付款,获得小说改编版权5年――如果5年以内,福克斯没有履行小说影视制作化,则版权自动的回归劳伦手里。

此外,电影一旦拍摄,会全面让作者劳伦参与,包括剧本改编、选角权益、以及答应的露脸,和影片上映后的票房分成、线下版权推广的一成总额收益。

看起来,这合约似乎很不错,福克斯很有改编诚意――这也是劳伦在专业律师的参考下,兴奋答应的原因。

只可惜,福克斯的操守根本没这么高尚。

他们都能随便拍一部《神奇四侠》的烂剧来增加改编年限,糊弄漫威,更别提会重视这类原创小说只是有点市场的项目。

所以,预付款500万,他们也只付了200万而已,剩下的300万要项目启动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