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虽然她言必称上帝,可行为近似魔鬼。
曾经烧死被视为宗教异端分子布鲁诺的教徒们,被煽动的十字军东征的士兵们。无数的历史都在见证失去理性的枷锁而为某种极端思维控制的民众,会有多么的嗜血。
就像潘多拉魔盒的打开,宗教这件人类文明的外衣,它们的产生也是一种对人性恶的一面最大程度的预测。
斯蒂芬-金的这本小说厉害就厉害在于明明是讲一个很俗套的怪物袭击,却是写出了无比幽深的人性。
迷雾终会散尽,但人心永无出口。
至于男主,却是典型的美式英雄主义的化身。
从不盲目,也不迷信,又不偏激。
除了有神论派想要活祭他的儿子,他很少跳出来引导什么。
他只是用行动一次一次的去尝试逃离。
或者说在黑暗森林体系里,他既不是猎人,也不是猎物,是游离规则之外的旁观者。
在第一阶段,好人与鲁莽者都死去的时候,他没有去干扰,所以被杀的那个军人被民愤推了出去。
第二阶段,大家开始站队,分帮派互杀,然后大的有神论派吞并无神论派,吸进绝大部分的盲从者,主角派还是没有出头,但迫不得已,队伍里有人开枪干掉了宗教头头,刚刚大势已成的有神论派顿做鸟兽散。
到了第三阶段,灭绝或新生。
因为一旦生存资源降低到安全线以下,黑暗森林就会产生,这是社会学规律,不因人的意志而转移。
死亡是必然,生存才是偶然。
《迷雾》的恐惧就存在于对未知命运的“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