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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吗,好莱坞一向最现实。

“我今天来是为了另一件事的。”

莱曼开口道。

为了什么,自然是温子仁的那个电影计划《电锯惊魂》。

或许有人会疑惑,为什么莱曼要钱有钱,要人脉,也认识不少发行公司的高层,怎么还来与吕克-贝松商量呢。

骚年,独立制作谁不想,稳赚不赔的买卖谁不想做。

但,可能吗。

电影的水深的不知淹死了多少胸怀大志的人。

做生意,会没有风险?投资也是同理。

他可不会傻到独资拍摄,融资、借鸡生蛋的操作才是这个圈子的常态。

吃独食的人一向没有什么好下场。

为什么。

莱曼拍了这么几部电影,票房大卖,吃到肉喝到汤的不知凡几。

也从没有他占过大头。真正的利益者永远是发行公司——欧罗巴影业和派拉蒙影业。

如果这些电影不分这些收益出去,人家会那样大力宣传,会那样轻易的票房大卖。

想都不用想,梦里啥都有,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