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干嘛?”柳一铭皱了皱眉,问。
林知夕的回复让柳同学又一顿小鹿乱撞:“见我。”
妈耶,这货真的是霸道总裁上身了吧。
柳一铭按捺住那颗扑通扑通乱跳的心,问:“你在哪?”
“刚下课。你来桥这边。”
“好的嘞,等我。”
柳一铭忙地翻身下床,穿上鞋、扒开门,一路小跑跑了过去。
今日份的林知夕,黑色t恤,破洞牛仔裤,高帮帆布鞋,自然卷软软地趴在额前,半眯着眼,挎着书包。柳一铭忽然脑子里跳出些句子来,这货不就是言情小说里经常会描写的那种“身形颀长如修竹般玉立”“星目含情、剑眉入鬓”吗?真是越看越喜欢,喜欢到心坎儿里。
柳一铭脑子里又蹦出另一个声音,你的喜欢才几天啊?牢不牢实啊?
管它牢不牢实,反正老子就是喜欢上了。
柳一铭这几天一直在问自己一些问题,时间是衡量喜欢的标准吗?是,但不完全是。一见钟情算不算喜欢?当然算,乍见之欢也是喜欢。你对林知夕,就是一见钟情。这些天的朝夕相处、逐步深交,让这份单薄的喜欢更多了一点,以后还会再多。
一见钟情的薄弱与廉价在于“一见”二字,不过是乍时的心动与片刻的欢喜;而其珍贵与难得则在于“钟情”,一眼便倾心留情、此后便念念不忘,也并非无稽之谈。
于是柳一铭成功地说服了自己。他对林知夕不是一时冲动脑热的喜欢,是静水深流般的一点点积累,从最开始认识觉得分外投缘,到心动、脸红,到想跟他一直一直黏在一起这些天柳一铭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开心占大多数,其中有自我怀疑和互相试探,还有一点点的吃醋柳一铭觉得自己前十八年的运气积攒下来最终变了现,能在自己成人的第一天遇到这么好的一个男孩子。林知夕就像一阵迎面轻拂而过的风,带着暖意与柔情,就这样悄然而来。
柳一铭放慢脚步,喊出那个男孩子的名字:“林知夕!”
他大声喊出那个他喜欢的男孩子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