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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一铭进群时点开成员列表,居然发现他是第二个进来的男生。那他当然要找第一位进群的男生聊一聊啊!更何况这货的头像还是某个他很喜欢的欧美女歌手。

俗话说得好,混欧美音乐圈,十男九——哔——(消音)

很快就通过了好友申请。

“hey。”柳一铭最近莫名其妙地就很喜欢这样打招呼。

“hi。”对方很快回复,“林知夕。”

柳一铭也报了自己的名字,然后问:“你为什么会加这个社团?”

“我原来是想加合唱队的,然后找不到负责人。被学姐骗过来了。”

柳一铭笑着回复:“这个社团缺男丁,然后就被抓过来了。”

“你怎么会加我啊?”林知夕忽然问。

“因为你是咱们群里唯一的男生,还有就是你的头像”柳一铭如实回答。

“我还蛮喜欢她的。”

兴趣爱好永远是最好的聊天切入点,尤其是喜欢的歌手。

就这样,尴尬荡然无存,直接聊嗨了。

柳一铭心里开心得不得了,活到今天刚好十八年,整整十八年,觉得第一次遇到这么有意思的人。从喜欢的歌手、喜欢的音乐,到喜欢的演员、喜欢的电影,从过往的经历到平时的生活,从兴趣爱好到对事看法,他第一次遇到这样与他契合的另一个灵魂。

柳一铭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慢热的人,只有对方足够热情,自己才会被带动些情绪。就算志趣相投也不会很快熟络起来,他会小心翼翼地措辞、揣度对方的想法,聊半小时都是一份一秒捱过去——然而这个晚上,聊了快三小时,柳一铭别的事情什么都没干。时间流逝地飞快,柳一铭却还没有一丝困意、甚至还觉得没有聊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