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把他找出来的理由可好听得很,明明是为了自己的兴趣,他硬是要拗成是为了他的身体好。没错,在小学的时候,彤珞桦对户外活动的确兴趣缺缺,他只喜欢待在房间里看书,因此天生就白膂柔嫩得像会滴出水的皮肤,从没有机会得到足够的日照、晒成健康的小麦色,加上他清秀端丽的五官和柔软细致的发质,若不是制服男女有别,任谁看来都会觉得他是个纤纤美少女。
就着这个理由,他说服了彤珞桦的父母,让他们相信这个大自己儿子一岁的男孩确实是为他们的宝贝独子着想,于是二话不说地将彤珞桦扔出大门,强迫有时被太阳晒得头晕目眩、有时被冷风冻得直打哆嗦的儿子听从战五飞的“好心好意”。
彤珞桦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应该算是最痛苦也最甜美的时光。
即使同为男性,但小孩子手牵手在他人眼中看起来是那样自然不过,从没有因为五飞总是拉着他到处跑而投以异样的眼神。
我去打球吧!珞桦和战五飞总是像阵风似的跑进他家,也不管他什么就拉着他的手出门。
“不要啦,太阳好大喔!我会中暑的。”他记得他常这么抗议,但从到效果过。
“所以才要多加训练你呀! “
五飞总是这样不容反驳地坚持,虽说两人心知肚明这大半是为了他个人的嗜好。
也许从这个时候他就对五飞存有友谊之外的感情了,要不然为什么他起初会摆出一副不甘不愿的模样,最后总是毫无怨言地顺着五飞的心思?
然而在两人逐渐步入青少年时期之后,曾几何时,他发现这个原本在他们之间已是习以为常的情景再也不复存在,五飞的确仍会要他陪他练球,但这就如同惯例一样,两人都会不约而同地在篮球场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