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总,我们之前已经和各大唱片公司达成了合作,并且拿下了市场上大部分的音乐版权。”
“我知道。但之前我们拿下的电子版权,现在我们要拿下ktv音乐版权。”
其实ktv音乐版权这一块也属于电子音乐版权。
不过,这个也不一定。
因为目前法律范围内对于这一块也还没有进行特别的标明。
这也不怪法律不完善。
主要是互联网发展实在是太快了。
比如唱片。
之前大家所说的版权,都是唱片,碟片一类。
哪里有什么所谓的电子音乐版权。
至于现在的ktv版权。
以前也是没有的。
因为目前大部分ktv唱歌,其实用的也是碟片。
所以,这也不存在ktv版权。
可未来ktv哪里会用什么碟片,都将用电子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