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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墨突然开口了,他问:“这是什么?”

“呃,这……这是火锦做衣服。”穆芮下意识地回答后,又立马补充,“我哥、我哥让我……让我做的,说,说用这东西感谢郡主的帮忙,是、是最适合的。”

话都说完了,穆芮又带着点茫然和困惑的嘟囔起来,“我本来准备想要送郡主一副从西北带过来的珍珠头面的,可是大哥非说火锦的衣裙最好,好非要让我亲手做,哼!我觉得大哥就是故意的!”

“不过郡主你放心,我女红的手艺可好了,衣服做的很好,你一定会喜欢的!”

长孙墨当然喜欢。

火锦乃是用岭南地带一种红色的蚕所吐出来丝线所做,据说这种红蚕因为生于高温,便也自带热性,所以织出来的布,就特别保暖。

这样保暖的衣服,于长孙墨身体有益,尤其是冬日里,穿这么一套后,外面再披一件大氅,就完全不会觉得冷。

如此一来,长孙墨如何能不喜欢?

他前世喜欢,今生……

长孙墨看着已经被穆芮打开的包袱,露出来的红色打马装,微抿的唇角露出清浅的笑意。

果然,还是打马服!

还是当初,自己和那个呆瓜第一次见所穿的花样!

“这花样是不是有点怪怪的?是我哥非要让我这么做的,郡主……要是你不喜欢,不喜欢你就怪我哥吧,我可是很有诚意的,真的!你看你看,我为了赶制这衣服,手上被戳了好几个针眼呢……我哥都不知道心疼我,哼!”